龙岩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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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掌握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状况,监督、检查全市旅游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方针、政策、法令和计划的情况;指导地方旅游工作。
2、制订全市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列入国家、省和市计划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检查旅游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
3、研究和推进旅游业体制改革,完善旅游市场,落实旅游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推动旅游企业健康蓬勃发展。
4、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境内外重大促销活动,开拓国际和国内旅游客源市场,指导开发新的旅游景点、开辟新的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
5、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对旅游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指导并协助旅游经营单位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
6、发展国内公民旅游,负责对国内旅游、出境(出国)旅游的管理和指导,管理出境旅游事务,负责旅游对外交往和合作。
7、参与制订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做好全市旅游统计工作,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8、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做好旅游景区质量的评审工作,协助做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和考核,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服务直属企事业单位。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会务、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督查、后勤、人事、劳动工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研究(包括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的牵头起草工作)、扶贫挂钩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把关、审核;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行风、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机关综治、机关安全普法、工青妇、计划生育、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党群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综合性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包括游客满意度调查的外包协调工作);负责新闻信息及考评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组织绩效考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承担市旅游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97—3399030
(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对旅行社、星级饭店的业务管理、报批核准、年检工作;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收缴、管理工作;负责旅行社保险的实施、监督;负责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服务规范、标准的制订,监督检查行业规章、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实施星级旅游饭店(含绿色饭店、星级温泉企业)和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的评定与复核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确定的旅游住宿(含文化主题酒店、清新客栈等特色酒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假日旅游工作;按规定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业务工作,负责赴台游资质旅行社的指导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诚信体系、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统一受理(办理)、催办督办行政审批(核准)事项;负责组织旅游企业奖励申请的复核;指导旅游商品开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市饭店同业公会和旅行社同业公会。
联系电话:0597—3399039
编制全市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促销活动;培育、开拓境内外旅游市场;指导、参与全市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负责职责内的旅游安全及行风、精神文明、诚信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及宣传促销;负责旅游市场信息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全市旅游目的地宣传提供信息服务;培育旅游达人,强化旅游自媒体的宣传;指导协调全市旅游业的媒体宣传工作,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负责全市旅游活动新闻宣传的衔接、联系和策划工作; 负责旅游对外合作、区域交流协作事务;负责对港澳台市场的调研、推广、宣传和促销工作;配合冠豸山机场航线培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龙岩自驾休闲旅游协会。
联系电话:0597—3308900
负责组织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重点旅游区规划评审;指导各县(市、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区(点)的规划、开发、建设、利用和保护工作; 承担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和A级景区、红色旅游、旅游项目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确定的各旅游区(点)服务标准,指导全市各类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指导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以及旅游与文化、体育、林业、农业融合发展等新型旅游业态的发展;指导休闲驿站、露营地、特色街区、旅游研学基地等建设工作;做好旅游项目的策划、咨询、申报、招商引资、汇总、资金申请和相关协调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负责A级景区的旅游安全、行风建设、精神文明、诚信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97—3308920
受委托依法负责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受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负责全市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监督工作;处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负责监督旅行社业务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非法转让许可证等各种违规行为;查处旅游服务质量的欺诈行为,制止恶性削价竞争;协同相关部门打击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欺行霸市行为;负责旅游团队电子派团单和导游IC卡的检查;依法查处导游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同相关部门查处无证导游;负责游客投诉满意度工作;负责职责内的安全、行风、精神文明、诚信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97—2337110
(加挂龙岩市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办公室和龙岩市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牌子)
受委托承担龙岩市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市智慧旅游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智慧旅游城市建设规划、旅游信息化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推进各县(市、区)和旅游景区、旅游企业信息化建设;协助拟定智慧旅游开发建设与应用服务的产业政策;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旅游城市项目建设;负责本局计算机保密工作;负责市旅游目的地门户网站、12301旅游热线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指导协调做好中心城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的协调、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旅游专线、旅游联票的规划与开发;协助做好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应急指挥调度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我市旅游专家库和专家工作站的建立和运作;负责职责内的安全、行风、精神文明、诚信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市旅游学会。
联系电话:0597-3308951
受委托负责拟订龙岩市旅游人才规划和龙岩市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做好旅游高级人才的引进与管理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职业技能培训;配合省旅游局组织国家导游证的考试工作,受委托对全市导游人员进行日常业务管理、年审把关工作,包括办理导游证、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和岗前培训、导游人员统计、社会导游人员的注册登记和中介服务等;负责旅游行业服务技能大赛;做好全市旅游行业工会相关工作;负责职责内的安全、行风、精神文明、诚信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导游协会。
联系电话:0597—2337110
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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