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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根据《关于合肥市旅游局更名为合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批复》(皖编办【2017】157号)文件精神,同意市旅游局更名为合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目录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是贯彻执行旅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旅游职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拟旅游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二)统筹全市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整合和利用工作;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集聚区以及旅游新业态发展的规划编制工作。

(三)开展全市旅游行业统计与分析,做好旅游项目库管理。落实全市旅游发展资金、航空培育资金以及各类旅游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申报审核等工作。

(四)做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卫生、体育、科教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发展乡村旅游,推动特色小镇、精品民宿、休闲客栈、农家乐等创建工作。

(五)推动全域旅游建设,开展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强县(镇)、旅游示范村、旅游特色小镇等创建工作;培育和发展生态旅游、康体养生旅游、高铁旅游、通用航空旅游等新业态。

(六)研究拟订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面向国内外的旅游形象宣传和推介营销活动;指导旅游企业开展市场促销和自主外联工作;促进同境内外旅游组织、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拟定并实施与合肥都市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的区域旅游合作战略。

(七)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和会展活动;承担全市重大旅游接待任务,承办旅游黄金周的日常事务;推动旅游线路和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培育和推广。

(八)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旅游行业标准;开展开办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的初审、年审、年检、报批以及经营活动、服务质量的检查、指导、监督;组织开展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复核;做好对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事务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处理旅游消费者投诉。

(九)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市旅游行业文明创建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旅游安全、应急救援指导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办理;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研究提出旅游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市场开发处

职责: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的规划、计划、措施,组织实施合肥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促销活动;加强重点旅游产品、旅游项目、旅游线路的开发、推广;指导旅行社开展市场促销和外联工作,促进同境内外旅游组织、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指导、协调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组织、指导、承办旅游节庆活动;承担全市重大旅游接待任务,承办旅游黄金周的日常事务;发展会展旅游,负责全市假日旅游信息预测预报工作。


监督管理处

(旅游质量监督投诉中心)

职责:负责对全市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的规范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颁布的法规、规章制度、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开办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的初审、年检、年审、报批以及经营活动、服务质量的检查、指导、监督;负责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复核;颁发旅游从业人员的上岗证;负责对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事务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价格、收费标准等工作;负责旅游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旅游安全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旅游应急救援指导工作;承担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负责旅游安全工作。


规划发展处

职责: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资源普查,负责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申报、评审和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牵头负责安排旅游发展资金、航空培育资金及各类旅游专项资金;依法管理旅行社保证金和旅游事业费;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参与考核旅游企业并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监察室

职责:1、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2、负责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3、负责处理市民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4、负责检查、落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5、负责局机关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建设,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支部

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决议,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下达机关党支部的各项任务。

2、负责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负责了解群众对党员、党支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对机关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机关党费的收缴工作。

6、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人员信息

罗云峰同志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

杨祥生同志任市统计局局长;


单位地址

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务中心三区A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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