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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旅游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98号),设立台州市旅游局。台州市旅游局是主管旅游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目录

  • 中文名称

    台州市旅游局

  • 性    质

    事业单位

 

  • 属    性

    非盈利

  • 地    址

    台州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12-13层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1]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全市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二)指导各类旅游企业的改革,积极培育开发旅游市场,完善旅游经营管理体制。

(三)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负责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对市内各级旅游度假区以及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实施宏观指导和检查;负责全市旅游业的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投资计划的编制申报,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管工作。

(五)研究制定全市旅游市场规划和年度旅游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工作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收集研究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向旅游企业发布市场信息;归口管理旅游涉外事务。

(六)负责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归口审核申报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指导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以及旅游饭店和餐馆、商场等旅游涉外定点工作。

(七)组织指导“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活动;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八)管理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认证;指导和协调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九)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国内外游客的投诉,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旅游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旅游安全、旅游娱乐等工作。

(十)指导台州辖区内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承担旅游经济强市建设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的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的职责。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3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教育、信息、保密、信访和宣传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后勤服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台州旅游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管和旅游行政复议工作;配合做好旅游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纪检监督,旅游行风建设。


规划市场处

组织编制全市旅游业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旅游业发展中综合性、全局性的研究,提出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全市行业规范性文件;负责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协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各类旅游景区的规划与建设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和协调旅游度假区、开发区的建设;引导休闲度假;指导红色旅游发展。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指导旅游商品的科研与开发。会同做好全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的星级评定工作。负责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研究旅游市场动态,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推进对外旅游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全市主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工作;组织参与国内外各种旅游博览会、交易会和大型促销活动。


行业管理处

负责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管理标准、规范;负责旅行社设立的审核、日常监管和品质等级评定工作;承担国内旅游和出入境旅游的综合业务管理工作;承担饭店星级的评定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和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负责监管假日旅游;指导和协调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各类行业竞赛与比武。


人员编制

台州市旅游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事业单位

(一)台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9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

(二)台州市旅游培训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


单位地址

台州市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西楼12、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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