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目录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旅游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依法搞好本省旅游行业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
(二) 负责组织编制全省性的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材料,促进和引导本省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参与管理全省发展旅游产业的国家和地方投资计划。
(三) 负责全省旅游行业的统计和旅行社及旅游定点单位业务年检工作。
(四) 实施对全省旅游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旅游业经营权的招投标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饭店星级评定、年度复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和旅游安全;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监管全省旅游市场和受理重大旅游服务质量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五) 组织全省旅游宣传、市场开发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六) 指导和管理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七) 参与管理全省旅游涉外事务;开展国际旅游业务合作;审核报批本省在境外设立旅游的机构和外国、港、澳台地区在我省开设的旅游机构。
(八) 指导省旅游协会和各旅游中介组织的工作。
(九) 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十) 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一) 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旅游工作。
(一) 办公室。
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组织编辑旅游年鉴、大事记和史志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旅行社保证金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征收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财政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负责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培训、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三) 政策法规处。
研究提出旅游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定本省有关旅游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旅游科研和课题研究工作;承担旅游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旅游科研和课题研究工作;承担旅游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旅游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工作;指导、承办有关旅游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普法教育工作;指导旅游联合执法工作;负责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承办人大、政协议案天;指导省旅游信息中心工作。
(四) 教育培训处。
制定旅游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省旅游学校和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工作。
(五) 旅游规划处。
承担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拟定旅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标示体系建设规划;拟定各类旅游景点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路线以及旅游新业态的旅游规划工作。
(六) 旅游开发处。
负责组织重要旅游项目建设的论证和审核工作;负责旅游商品规划、开发和管理;指导市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路线的开发建设和保护;指导旅游景区(点)的管理;统筹协调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引导本省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承担国家旅游发展基金的申报和管理;组织和指导重大旅游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指导旅游新业态开发建设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有关工作。
(七) 国际市场推广处。
制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海南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国际旅游重大促销活动;承担国际旅游与合作;负责国际旅游市场信息综合和分析;承担我省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审批;审核外商和港澳台在我省设立的旅游机构。
(八) 国内市场推广处。
制定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海南旅游形象的国内宣传工作;组织 国内旅游重大促销活动;承担国内旅游交流和合作;负责国内旅游市场信息综合和分析。
(九) 监督管理处
负责审批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核经营出国(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外商、港澳台投资旅行社市场准入资格;承办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事务;指导全省导游人员的管理;负责导游证、出国(境)游领队证的核发;承担旅游标准有关工作,拟定各类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和旅游设施的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旅游保险实施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旅游行风建设和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省旅游稽查总队)工作。
(十)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督办行政审批事项的评估、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 综合协调处。
统筹协调国家旅游岛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跨部门以及涉及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研究处理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指导旅游紧急救援工作;承担旅游新闻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项目开发、旅游交通、航权开放、口岸通关、免签免税等;指导假日旅游有关工作。
(十二)文化会展处。
制定旅游文化节庆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省性旅游文化节庆活动;指导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指导重大旅游会议和旅游赛事以及会展活动策划并组织实施。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编制74名。
其中:主任(正厅级)1名,副主任(副厅级)3名,总规划师(副厅级)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26名(含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机关团委领导职数)。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7名。
主任、党组书记: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9号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