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旅游局
目录
(一)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承办全市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二)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旅游业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指导各县(市、区)旅游工作。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了;指导、协调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四)对全市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查报批;组织和指导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申报及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
1、负责度假区管委会(旅游局、风景区管理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信息、信访、档案、后勤以及内外联络、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3、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旅游网站管理工作。
1、负责度假区管委会(旅游局、风景区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度假区各村(社区)的党建、群团、思想宣传、文明创建、统战、双拥工作。
2、负责度假区管委会(旅游局、风景区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度假区各村(社区)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度假区管委会(旅游局、风景区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社保管理及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
4、负责度假区管委会(旅游局、风景区管理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1、承担有关旅游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发布后的监督实施。
2、研究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3、负责普法宣传、法制教育、行政处罚、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4、负责度假区管委会(旅游局、风景区管理局)机关综合文件、报告的起草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1、拟订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的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3、组织承办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4、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
5、指导我市驻外旅游机构和市外驻宜旅游机构的业务工作。
6、拟订
一:委员会
柳兵: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宜昌市旅游局、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党委书记、主任(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吕妮华: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宜昌市旅游局、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党委委员、副主任(副局长)。负责度假区用地规划、项目开发、地质灾害、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农村经济、新农村建设、农业生产、动植物保护、水政、渔政、水资源利用监管、移民扶持、社会事务综合管理、景区综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运输、文物宗教等工作。分管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科(重点项目建设科)、农村经济发展科、社会管理科(景区管理科)。
李强: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宜昌市旅游局、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党委委员、副主任(副局长)。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车船、特种旅游项目、导游管理、教育培训、行风建设、度假区财政、国有资产、机关财务、度假区门票、旅游商品、业务统计工作。分管监督管理科、财务统计科、导游管理服务中心(旅游人力资源发展中心)、三峡旅游开发中心。
梁宜: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宜昌市旅游局、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党委委员、副主任(副局长)。负责市场开发、宣传促销、节庆活动、外事宣传、机关日常管理、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信息、信访、档案、后勤、内外联络、政务公开、建议提案、机关综合目标考核、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机关电子政务和旅游网站、旅游年卡等工作。分管市场促进科、办公室、三峡旅游景区年卡管理办公室。
张家全: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机关及度假区党建、群团、思想宣传、文明创建、统战、双拥、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副调研员工作分工
杨四明: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宜昌市旅游局、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副调研员。负责产业发展、目的地创建、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村)、旅游名街、旅游名店、旅游名品、农家乐、景区评定、乡村旅游、旅游扶贫、旅游规划、旅游资源、旅游项目、旅游投资、红色旅游、旅游商品、旅游建设资金、行业财会等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产业发展科)。
刘在军: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宜昌市旅游局、
地址:宜昌市云集路25号(旅游广场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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