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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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是传说中愚公的故乡,北依太行,西踞王屋,南临黄河,东接华北平原,面积1931平方公里,人口68万,是中原经济区充满活力的新兴中心城市。2000年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06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济源因济水发源地而得名,古时济水与长江、黄河、淮河并称“四渎”,历史文化源远流长。这里曾是夏王朝的都城,战国至两汉时期“轵邑”以富庶闻名天下。悠久的历史馈赠给济源不可胜数的文明瑰宝,文物古迹和文化遗址遍布各地,木结构古建筑居全省之首,被誉为中原历史文化名城。这里的历史传说古老久远,神话寓言名播中外,如黄帝祭天、女娲补天、鲧禹治水、后羿射日、愚公移山等,不胜枚举。历代帝王将相、文人骚客在此流连驻足,挥毫泼墨,白居易盛赞“济源山水好”,乾隆帝称誉“名山胜迹”。
济源地处黄河流域,境内高山、大河、丘陵、平原交相辉映,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极为丰富。“天下第一洞天”王屋山山拔谷深,雄、奇、险、秀、幽一体兼备。五龙口素有“十里画廊”之称,还有观赏价值极高的太行猕猴和内陆水温最高的医用地热矿泉。济渎庙内古建林立,亭台楼榭,巧夺天工,垂柳清泉,引人入胜,为我国北方少有的古典园林。特别是举世瞩目的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在此兴建,将古老的黄河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构成了高峡平湖、碧波荡漾、港湾交错、山水相融、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得益彰的大黄河三峡风景。这里还有“北国江南”黄河三峡、“茶道之源”九里沟、“女娲之乡”小沟背等景区各有特色,共同构成了济源旅游的美丽画卷,是中原地区著名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1.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2.制订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4.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文化娱乐工作。
5.推动全市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省赴港澳台旅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
6.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规划和政策。
2.协调指导全市外事活动和对外友好交往,承办市级领导对外交往。
3.负责组织接待来济访问的重要外宾;指导和协调全市涉外礼宾工作。
4.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济活动的管理和来济采访外国记者的管理;审核在济举办国际会议事宜。
5.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济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对外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工作。
6.调查研究全市侨情和侨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7.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济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8.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9.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文化交流、宣传及华文教育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10.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联系。
11.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参与市内企业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
12.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拟订全市假日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考评及有关表彰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
(三)规划发展科。拟订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国家和省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申报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指导全市旅游体制改革工作。
(四)市场促进科。拟订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宣传和促销活动;组织开展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负责日常旅游外事工作;负责国际国内区域旅游组织的日常工作;承担国际旅游合作项目;推动全市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拟定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承担济源旅游网站管理工作;指导我市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
(五)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旅游行业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旅游标准的实施等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保险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和定期考核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外事侨务科。负责全市涉外礼宾工作;承办市级领导会见来访外宾和出国访问事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涉外事件;负责国外记者及外国新闻机构驻华记者来济采访的有关事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负责对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进行出访前外事纪律教育;研究市内侨情和侨务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归侨侨眷的具体工作;承担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市内合法权益的具体协调工作;承担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华侨华人来济定居有关事宜;承担协调涉侨经济等投诉的具体工作;负责涉侨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协助归侨侨眷代表人士人事安排的具体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来济活动的管理工作;研究涉侨经济科技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华侨华人来济开展经济、科技的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推动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港澳在济新闻机构和记者事务;负责我市与港澳特区的交流合作事项的协调工作;参与市内企业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依法维护港澳同胞及其侨眷在济的合法权益。
局 长:许东方
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济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 昆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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