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执法电子警察
2018年4月19日,深圳市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4月23日起正式在全国率先试点“刷脸”执法。通过40套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电子警察,深圳交警将对特殊行业人群闯红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和“失驾”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刷脸”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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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执法电子警察主要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和在机动车道行驶,以及“失驾”的交通违法。
违法行为被抓拍后,深圳交警后台数据迅速将比对,快速锁定违法人和其联系方式,并将违法信息通知到当事人。收到违法信息后,当事人若对自身交通违法无异议,可直接通过星级用户服务网上处理违法(注册星级用户),无需到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如果有异议,可以前往深圳交警机动训练大队窗口查看图片、申诉。通过对这些行业人员的整治,形成遵守交通规则的示范效应,带动全社会自觉遵守。
今后,将逐步将执法范围推行至全部的交通违法人。
下一步,“刷脸”执法将逐步扩展到泥头车、无牌假牌车管理,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监管、交通事故“顶包”等等,提升交通安全水平。
通过刷脸实现人车对应,通过人脸识别实现违反人车对应驾驶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交通管理从传统的对区域车辆的管控逐步升级到对“人”的精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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