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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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成立于2005年8月,2014年5月划转中共中央
举报中心工作主要职责有:
1. 统筹协调各地各网站规范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2.接受、协助处理公众对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3.宣传引导广大网民积极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推动网络空间公众监督治理体系建设;4.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境外相关国际组织、举报机构、互联网企业的联系,协调处理暴力恐怖、儿童色情等有害信息。
举报中心依法接受并协助处理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005年12月,被中央直属机关团工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6年3月,被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7年2月,被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中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2009年2月,被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2007—2008年度中央直属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2009年9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10年11月,被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组授予“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有功集体”称号;
2012年2月,被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2009—2011年度中央直属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2013年1月,被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组授予“2012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
2015年2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举报中心受理的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举报方式
举报的主要方式包括:
1.登录举报中心官网https://www.12377.cn举报;
2.拨打12377举报热线举报;
3.下载安装“网络举报”客户端举报;
4.关注举报中心官方微博“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点击“私信举报”;5.关注举报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帐号“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点击“一键举报”;6.发送邮件至邮箱jubao@12377.cn举报。
三、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举报信、相关部门来函、相关证明证据等举报要件。
四、举报真实性
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五、举报协助处置
举报主体在网上成功提交举报信息后,将收到一个查询码,通过查询码,可以确认举报的信息已收到。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将依据相关规定转交各地网信部门、相关网站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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