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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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芳,字仲实、中实,号筠溪,幼年丧母,寄居外亲黄家抚养,又名黄芳。原籍明琼州府琼山县,出生于崖州高山所(今海南省三亚市崖城镇水南村)。自幼聪颖好学,10岁入崖州州学。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乡试第二名,正德三年(1508年)殿试赐二甲进士第三名,选为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一时名动京师,盖谓丘文庄后又一南溟奇才”,时人敬称“钟进士”、“钟崖州”。曾任代理吏部稽勋司郎中,考功司郎中,漳州府同知、知府等职。著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医学、军事等领域,其哲学著作《春秋集要》、《学易疑义》两书,提出“知行本自合一,知以利行,行以践知”的哲学观点,是当时考生的辅导书籍。文学著作《筠溪先生诗文集》,分歌、赋、诗、词等,有“雄、浑、精、深、气随理昌”的美誉;史学著作《皇极经世图》秉笔直书,修正了不少讹漏。《春秋集要》(12卷)和《钟筠溪家藏集》(30卷)被收入《四库全书》。其他著作有《续古今经要》、《少学广义》、《崖州志略》、《养生经要》、《读书札记》等20卷行世。被誉为“上接文庄下启忠介”的“岭海巨儒”。卒后追赠都察院右都御史,赐葬于琼山县东山镇钟宅坡。是明代著名的学者、政治家,是一位在明代当过文官、武官、法官、学官和财官的著名人物。
钟芳幼年丧母,寄居外亲黄家抚养,又名黄芳。自幼聪颖好学,10岁入 崖州州学。
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 乡试第二名。
正德三年(1508年)殿试赐二甲 进士第三名,选为 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一时名动京师,盖谓丘文庄后又一南溟奇才”,时人敬称“钟 进士”、“钟崖州”。
正德九年(1514年),钟芳升为南京户部"员外郎",后又到南京吏部任职,然后转为"考功",负责甄别官吏的优劣。他的上司刘春、罗钦顺当时都很听从他的意见,并因此授予其实职。
正德十六年(1521年),钟芳升任浙江"提学副使",考核生员以"敦行力学"为上。这很像纪纲正的风格,可见恩师对他的影响何其深远。
嘉靖二年(1523年)任广西布政司参政,及时消除虎患,百姓念其功德,为他雕塑石像。不久调任江西右布政使。
嘉靖九年(1530年)升任南京太常侍卿,翌年兼任 国子监祭酒。
嘉靖十一年(1532年)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
嘉靖十二年改任户部右侍郎,奉旨总督太仓,奏请朝廷赈灾抚民,缓和了灾民因干旱引起的困苦。
嘉靖十三年(1534)年告老退乡,迁居原籍琼山县,以读书为乐。
钟芳,是当时知名的理学家,为国理过财。钟芳博学强记,多才多艺,蜚声中原。他精通音律、历法、医学卜术,一生著作甚富,有《学易疑义》、《春秋集要》、《皇极经世图》、《续古今纪要》、《崖州志略》、《汉学广义》、《养生举要》及诗文二十卷行世,清朝人将他的主要著作收入《四库全书》。尊之为“岭南巨儒”、“南溟奇才”,与明代海南丘浚、海瑞并称“琼州三星”。嘉靖十三年(1534年)58岁时,获准退休,卜居琼山府城西门外,人们呼所居里弄为“进士巷”。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病故,享年69岁。钟芳的儿子钟允谦也于明嘉靖八年(1529年)中进士,人称父子进士,次子钟允直也中举人,名满崖州。著有《锺筠溪家藏集三十卷》 ,及《春秋集要》 ,均(四库总目)并行于世。
钟芳和我国著名的"心学"大师王阳明,属于同一历史时期的人物。钟芳考中进士的正德三年(1508年),正好与王阳明在贵州龙场悟道同一年。后来,他们还有过比较亲密的交往。
周济夫研究发现:"除了嘉靖四年在广西共事,一起平乱之外,此前的正德五年至十一年(1510-1516年),两人在江西、南京也应有过交往。所以,王阳明在江西南安逝世后,钟芳曾撰文祭奠他。"钟芳在祭文中自述"某岭海末学,忝在交游,宦迹所经,每亲绪论。"
王阳明"心学"思想的形成和确立也就在正德五年至十一年这段时间。周济夫说,王阳明"心学"对程朱学派的大胆异议,特别是它所带有的思想解放的锋芒,在当时的思想界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反对他的人固然很多,而赞同和追随他的人也为数不少。钟芳作为一名笃信儒学的士大夫,自然也不能置身事外。
从《钟筠溪集》中保留的书简、赠序和论文来看,钟芳当时交往的著名理学家并不止王阳明一人,他和罗钦顺、王廷相等都有颇深交谊,对当时有争执的理学问题都曾往复论难。
罗钦顺对钟芳尤为推重,他的理学专著《困知记》就特意请钟芳作序,而钟芳写给他的书简中也有三封专门讨论理学问题;王廷相的《慎言》一书和诗集也是钟芳作序。周济夫中肯地说:"这些都说明钟芳在当时理学界的声誉和地位,所以,与他同时的海南名贤林士元认为,钟芳与罗钦顺一样,都是可入选《国朝理学名臣录》的人物,评价不可谓不高。"
钟芳出身寒微,自小目睹地方的动乱不断、百姓的朝不虑夕,而琼人读书与出仕的不易,也使得他历尽了艰难。这对他入仕后形成同情民生疾苦、意欲施行仁政的思想和刻苦砥砺、真知力行的学风,起到了切身操练的帮助作用。
从1508年走上仕途,到1534年还乡,钟芳为官将近30年,仁民爱物的为政思想贯串始终,并处处体现在其诗文当中。
"夫政以顺民欲恶为要"、"而以惠泽及物为贵"、"夫仁者不负其民"、"非仁民无以伸事上之义",钟芳的言论强调治理民众要施行仁政,并主张仁政的要义在于减轻徭役,精兵简政,谨慎用刑,"大抵此时民穷财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政以敷治,刑以辅政,政所不及,不得已而后刑"。
在处理官府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时,钟芳也认为不可多杀。他在《琼山县平黎记》中写到:"予昔参广西政,每憾多杀不能已乱,徒以长乱",认为杀人多多并不能制止动乱,只能增加仇恨和动乱。在一些书简中,他也表现出"善杀不如善怀"、"才有一毫上首功,喜多杀之意,则与天地不相似,而神不我佑"的仁者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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