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复之
刘复之,汉族,广东梅县人,1917年3月生,2013年8月25日因病在北京逝世。1937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任职至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中共十三大、十四大分别增选、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特邀代表。
- 姓名
- 刘复之
- 原名
- 刘成庆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广东梅县
- 出生日期
- 1917年3月
- 逝世日期
- 2013年8月25日
- 毕业院校
- 陕北公学(人民大学前身)
- 入党时间
- 1938年2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1941年1月
目录
公安部部长、党组书记。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90年4月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
第7届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
刘复之同志一生忠于党,忠于人民,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共产主义矢志不渝。他坚持党性原则,顾全大局,维护团结,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生活准则,维护党中央权威。他对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忘我工作,鞠躬尽瘁。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制度,胸怀坦荡、光明磊落、作风民主,注重听取不同意见,相信群众、热爱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同志,爱护干部。他廉洁奉公,生活俭朴,淡泊名利,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德,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敬佩。
刘复之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事业奋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的逝世,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大损失。我们要学习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同心同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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