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堂堂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2011年4月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堂堂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堂堂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姓名
- 李堂堂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54年12月
- 入党时间
- 1974年6月
- 籍贯
- 陕西宝鸡
- 民族
- 汉族
- 毕业院校
-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 学位
- 硕士
目录
| 1972.04-1975.07 | 在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
| 1975.07-1985.09 | 陕西省宝鸡市计委政秘科干事、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干部、科长。 |
| 1985.09-1989.01 | 陕西省宝鸡市委整党办副主任、市委农工部副部长、农研室副主任。 |
| 1989.01-1991.10 | 陕西省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
| 1991.10-1993.01 | 陕西省陇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 |
| 1993.01-1998.02 | 陕西省宝鸡市副市长。 |
| 1998.02-1999.02 | 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
| 1999.02-1999.04 | 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
| 1999.04-2001.04 | 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
| 2001.04-2002.07 | 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市长。 |
| 2002.07-2003.10 | 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
| 2003.10-2006.04 | 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兼省行政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2002.01-2005.04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EMBA学位)。 |
| 2006.04-2006.09 | 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兼省行政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
| 2006.09-2008.05 | 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
| 2008.05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
严重违纪
| 2010年3月1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李堂堂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 2011年1月12日 | 重庆检方披露查办李堂堂情况 涉嫌受贿700余万元 |
| 2011年3月30日 | 李堂堂受贿案一审在渝开庭 |
| 2011年4月8日 | 重庆:李堂堂因受贿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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