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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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09—1984.08 哈尔滨医科大学医疗专业学习
1984.08—1996.06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放射诊断科医师(1989年赴上海研修,学习介入放射学。;1990年回院开展肿瘤介入治疗工作,组建了规范的介入病房;1995.09副主任医师)
1996.06—2000.04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放射诊断科副主任(其间:1996.09—1999.06哈尔滨医科大学影像医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1997年创建了黑龙江省肿瘤介入诊疗中心;1998.09副教授;1999年起担任放射科主任期间推行的“综合影像”的管理模式已成为国内影像界普遍采纳的模式;1999.09主任医师)
2000.04—2001.09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副院长(2000.09教授)
2001.09—2002.12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副院长、黑龙江省肿瘤防治研究所副所长
2002.12—2004.09 黑龙江省肿瘤防治研究所所长、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副院长(2001.09—2004.07天津医科大学影像医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4.09—2010.01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
2010.01— 黑龙江省医学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副院长兼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
2018年4月7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黑龙江省医学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副院长兼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申宝忠(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8年4月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申宝忠的省医学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副院长职务。
2018年7月,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医学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原副院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原院长申宝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申宝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旅游服务和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为亲属谋取经济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医疗耗材采购、医疗项目合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申宝忠身为医疗领域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信仰丧失,纪法意识淡漠,违背宗旨,忘记初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团团伙伙和封建迷信活动,将组织交给的分管领域当成结党营私的“私人领地”和以权谋私的“生意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从一名有贡献、有业绩的专家院长堕落为贪婪擅权、目无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严重损害了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形象,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申宝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钱款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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