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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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淳二年(六八三)十二月四日,改元弘道,大赦天下,版授百岁、九十岁、八十岁老人下州刺史、郡君、上州司马、县君、县令不等。又加内外官之阶。高宗欲亲上则天门楼宣赦,然气逆不能上马,乃召百姓于殿前宣之。
永淳二年(六八三)十二月四日,诏诸州置道士观,上州三所,中州二所,下州一所,每观各度道士七人。
弘道元年(六八三)十二月四日,高宗李治卒于贞观殿,终年五十六。在位二十五年,东灭百济、高丽,西灭突厥贺鲁,国家版图扩至最大。在国内则推行均田制及垦荒,国家编户数字上升。又发展科举制,选用有才能较低级官吏任宰相。修订律令格式,撰成《唐律疏议》。显庆末年(六六一),因患风眩头重,目不能视,遂令武后参政,形成“二圣”格局,实际军政大权归于武后。及卒,武后得以临朝称制。
弘道元年(六八三)十二月四日高宗卒,十一日,太子李显即位,是为中宗。尊武后为皇太后,政事均决于太后,裴炎受遗诏辅政。
弘道元年(六八三)十二月二十一日,裴炎为中书令,迁政事堂于中书省。初,政事堂置于门下省,门下省处中书、尚书两省之间,乃诏令文书下达上呈的中转站,政事堂置于此,便于三省首长(宰相)集中办事,体现三省制的平衡。弘道元年十二月,高宗刚死,武后开始擅权,其时三省六首长,尚书省仅左仆射刘仁轨在位,仁轨年八十二,不能问政事;门下省仅刘景先守侍中(即见习侍中),景先原为裴炎下属,不敢与炎争权,炎任中书令,既主管政事堂公务,又同时兼管本省事务,为方便工作,遂迁政事堂至中书省。此迁实际上是三省制破坏的表现,中书令在与侍中的较量中占了优势,由此确立了中书省在三省中暂时的主导地位。
弘道元年(六八三),黄河溢,坏河阳城(今河南孟县南),水面比城内高五尺。
弘机京兆万年(今属陕西)人。贞观中为左千牛胄曹参军,出使西突厥,册拜同俄设为可汗,恰石国反,道路不通,三年不得归。弘机将所见诸国风俗物产书于衣裳,名为《西征记》。及还,奏上,太宗悦而授朝散大夫,累迁殿中监。显庆中(六五六至六六一)为檀州刺史,于州修学馆,劝儒学,民风大化。契苾何力讨高丽,途经此地,因滦河泛涨,留师三日,弘机供输不乏。高宗嘉之,超拜司农少卿,兼知东都营田事。上元中(六七四至六七六)迁司农卿,后兼将作、少尉二官。任职期间,改建太子弘之陵,营造宿羽、高山、上阳等宫,又徙洛中桥于长夏门。曾有道士朱钦遂为武后宠信,横恣不法,弘机囚而奏曰:道士假称中宫驱使,乃祸乱之始。高宗流钦遂于边州,武后由是不悦。弘机后因家人犯盗免官。永淳中(六八二至六八三),高宗欲起复本官,武后止之,终检校司农少卿。
智周晋陵(今江苏武进)人。少好学,举进士。补越王府参军。迁费县令,与丞、尉均分俸钱,人刊石以颂。后授秘书郎,弘文馆直学士,参预撰写《瑶山玉彩》、《文馆辞林》等。再迁兰台大夫。以儒学诏为太子侍读。后辞职,起授为寿州刺史。在州政存宽惠,治尚文雅。每行部,先见诸生,试经义讲诵,问时政得失,再问垦田狱讼之事。咸亨二年(六七一),拜正谏大夫,兼检校礼部侍郎。再迁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兼修国史,拜右散骑常侍。永淳二年(六八三)十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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