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王仁财 原系庄河市昌盛街道打拉腰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2011年12月2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王仁财死刑,与挪用公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7个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姓名 王仁财 性别 男 民族 汉族 目录 贪污罪判、挪用公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7个罪名 案件脉络 2012年1月6日 大连一村支书涉黑被判死缓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斯蒂芬·格尔伦豪尔 下一篇 阿里尔·贝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