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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义昌大桥坍塌事故

河南义昌大桥坍塌事故是指2013年2月1日上午8点52分,连霍高速洛三段南半幅741+900M处义昌大桥发生的垮塌事故,坍塌桥面长80M,事故导致10死11伤。2016年5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张根林、薛运芳、翟工厂、郭转玲等八人非法制造爆炸物、危险物品肇事、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二审宣判,决定维持一审原判。

目录

事故现场事故现场
  2013年2月1日上午8点52分,连霍高速洛三段南半幅741+900M处义昌大桥发生垮塌事故,坍塌桥面长80M。

事故发生时,一辆装载

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

事故现场照片事故现场照片
  

遇难者名单遇难者名单
遇难者名单

1.张春福,山东高密市人;

2.冯俊科,河南平顶山市人;

3.侯艳新,河南安阳市人;

4.黄金义,河南潢川县人;

5.董振功,江苏邳州市人;

6.孙玉文,山东章丘市人;

7.王高众,江苏南通市人;

8.陈进云,江苏南通市人;

9.王录洲,江苏东台市人;

10.申裕兰,江苏东台市人。

伤者名单

1.尹德先,男,42岁,山东高密人,在渑池县人民医院ICU治疗。

2.刘德成,男,43岁,江苏邳州人,在渑池县中医院治疗。

3.侯全林,男,44岁,安阳人,在义马市人民医院胸外科治疗。

4.程刚生,男,38岁,平顶山郏县人,在义马市人民医院胸外科治疗;

5.万军利,男,29岁,漯河人,在义马市人民医院骨科治疗;

6.吴亚丽,女,25岁,漯河人,在义马市人民医院骨科治疗;

7.肖建民,男,51岁,荥阳人,在义马煤炭总医院骨二科治疗;

8.赵铭,男,23岁,巩义人,在义马煤炭总医院心胸外科治疗;

9.单弯弯,女,17岁,沁阳人,在义马煤炭总医院骨一科治疗;

10.李学东,男,36岁,黑龙江安达人,在义马煤炭总医院ICU治疗;

11.吴斌,男,41岁,商丘人,在义马煤炭总医院心胸外科治疗。

最新进展

搜救现场搜救现场
事发路段路况

桥北半幅恢复小车双向通行

据现场指挥部提供的消息:经过路政、交警、养护等部门人员昼夜奋战,

事故现场事故现场
  《连霍高速三门峡义昌大桥“2·1”重大运输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日前经

一审判决

2013年2月1日,连霍高速三门峡义昌大桥发生运输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8人受伤。张根林、薛运芳等8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7人获刑,其中被告人张根林、薛运芳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

二审判决

2016年5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张根林、薛运芳、翟工厂、郭转玲等八人非法制造爆炸物、危险物品肇事、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二审宣判:

上诉人张根林、薛运芳、翟工厂均系不具有烟花爆竹从业资格的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属于高危行业,明知烟花爆竹生产的黑火药、烟火药具有爆炸性,明知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受到国家严格管控,仍雇用、组织不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超标准、超范围生产,并为生产经营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帮助,违规生产的“土地雷”经鉴定为爆炸物,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

且产品未按国家规定进行质量检验、销售备案和运输审批,导致产品在运输途中发生爆炸,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情节严重。其中,张根林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但鉴于其不是“土地雷”的直接生产者和组织运输者,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对被告人张根林的死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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