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自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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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卡特政府制定了“FON计划”,其核心是抑止美国所认定的超出国际法授权的“过度的海洋主张”(Excessive Maritime Claims)。
美国之所以出台这一计划,一方面是由于美国政府注意到,许多国家不断扩大领海的管辖范围,超出了传统的海洋主张,航行自由受到冲击;另一方面是因为在美国看来,其所主张的航行自由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大会上遭遇挑战,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建议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一旦实施对美国产生的不利影响。
“FON计划”的出台正是旨在维护航行自由这一美国的核心利益,如美国特使艾略特.理查德森(Elliot L.Richardson)所言:美国海军为完成威慑和保卫的使命,必须有覆盖全球的军事存在或迅速集结的能力,这对美国实现其海洋利益意义重大。这一能力包含军事和政治两大因素,军事上系指美国的全球机动能力不受限制,政治上则指美国在航行和驻扎时,不会受控于其他国家。由于卡特政府“FON计划”的相关文件尚未解密,该计划的具体内容目前尚无法查阅,但可以肯定的是,“FON计划”的出台是让其他国家知晓,美国不会容忍对海上行动自由具有负面影响的任何主张。、
宗旨
“FON计划”以维护航行自由权为宗旨,其核心内容中力图挑战的“过度的海洋主张”主要指:
(1)美国不承认的历史性海湾/水域主张;
(2)并非依据《公约》所反映的国际习惯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而划定的领海基线主张;
(3)在领海宽度未超过12海里的情况下,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被领海覆盖,不遵守《公约》所反映的国际习惯法,不允许“过境通过”的主张;要求包括军舰和海军辅助舰船在内的所有船只于“无害通过”之前事先通知或获得批准的主张;在推进方式、武器装备、运载货物方面对“无害通过”的船只提出不符合国际法的特殊要求的主张;
(4)领海宽度超过12海里的主张;
(5)声称对12海里以外海域拥有管辖权的主张,如安全区;
(6)违背《公约》所反映的国际习惯法,不允许群岛海道通过的主张,以及其他不符合《公约》所反映的国际习惯法的群岛主张。
2016年4月26日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
我们注意到美军方有关报告。所谓“航行自由计划”实质无非是美方凭借强大海、空力量以武力和胁迫手段推进其单方面主张。1979年美国抢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订前推出“航行自由计划”,就是要在不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维护美国军事力量出入各大洋的自由和机动性,挑战新的海洋秩序。这充分体现了美国企图主导海洋秩序以及对国际法合则用、不合则弃的霸权逻辑和“美国例外”思维。
我们希望美方尊重其他国家的主权和安全,多做真正有利于维护世界海洋秩序和地区和平稳定的事。
2018年3月29日
国防部发言人 任国强
发展健康稳定的中美两军关系,是中美两国元首的重要共识所在,是两国两军的共同利益所在,也是国际社会普遍期待所在。中国军队高度重视中美两军关系,同时坚定捍卫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历史和现实证明,发展中美两军关系既要看到各自的当前利益,更要着眼共同的长远利益;既要有从一时一事做起的务实,也要有仰望星空的情怀;既要在发展顺利时心怀忧患之心,也要在身处困境时看到希望之光。“望远能知风浪小,凌空始觉海波平。”我们希望美方与中方相向而行,共同把握中美两国两军关系发展的大势,努力把两军关系打造成为两国关系的重要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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