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科
李文科,男,汉族,生于1956年7月,辽宁绥中人,中国共产党,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部栽培与耕作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农学博士。曾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7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文科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8年3月29日,吉林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文科受贿、行贿一案。
- 姓名
- 李文科
- 性别
- 男
- 籍贯
- 辽宁绥中
- 出生日期
- 1956年7月
- 毕业院校
- 沈阳农业大学
- 民族
- 汉族
- 学位
- 博士
- 入党时间
- 1985年2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1974年8月
目录
1974.08——1978.03
违纪被查
2017年2月28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免去职务
2017年3月7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
依法双开
2017年5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文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立案侦查
2017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文科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开庭审理
2018年3月29日,吉林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文科受贿、行贿一案。检方指控:1997年-2016年,李文科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3659万余元;2009上半年-2011下半年,李文科先后给予55名辽宁省厅级以上干部人民币、美元、购物卡等,共计折合18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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