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林
开封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12年12月24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森林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姓名
- 李森林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57年7月
- 籍贯
- 河南辉县
- 民族
- 汉族
- 毕业院校
- 南开大学
- 学位
- 硕士
目录
| 1975.05-1978.02 | 在辉县市高庄公社前郭雷大队下乡; |
| 1978.02-1982.01 | 在武汉地质学院读书,毕业前夕加入中共; |
| 1982.02-1983.09 | 在省地质矿产局宣传处任干事; |
| 1983.10-1985.03 | 在河南省区域地质调查队三分队担任技术员、政治指导员兼党支部书记职务; |
| 1985.04-1985.07 | 调省地质矿产局临时负责宣传工作; |
| 1985.08-1989.02 | 任省地质矿产局组织处处长; |
| 1989.03-1992.01 | 任省地质矿产厅人事处处长,其中1990年2月---1992年1月,挂职下派洛宁县担任副县长,主管全县工业; |
| 1991.02-1998.04 | 任省地质矿产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其中1993年12月---1996年6月脱产考入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攻读硕士研究生; |
| 1998.05-2000.05 | 任省地质矿产厅副厅长兼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厅党组成员,其中1998年9月---11月在省委党校地厅班参加学习; |
| 2000.05-2001.09 | 任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局党委委员; |
| 2001.09-2003.11 | 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 |
| 2003.12 | 任中共南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
| 2009 | 任中共开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
| 2011.06 | 开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森林被双规。 |
受贿罪
| 2013年8月30日 | 开封市原组织部长李森林受贿1500万元一审被判无期 |
| 2013年8月31日 | 开封市原组织部长李森林受贿被判无期 |
| 2013年8月31日 | 开封原组织部长因受贿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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