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书
原是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2002年1月16日,李玉书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于2003年10月14日被执行死刑。
- 姓名
- 李玉书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55年9月
- 籍贯
- 四川资阳
- 民族
- 汉族
目录
| 1955.09 | 李玉书出生在四川资阳一偏僻的小山村,家境贫寒。其母在20世纪60年代因贫困和饥饿患水肿病去世。其父是远近闻名的杀猪匠,拉扯着几个儿女含辛茹苦,艰难度日。 |
| 1980 | 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乐山市五通桥一工厂当了一名普通的技术员。他生性好强,工作勤奋,由于表现突出,他很快从一名技术人员提拔为副厂长。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李玉书从厂里调到五通桥区任职。此后,他先后任五通桥区副区长、区长等职。 |
| 1995 | 担任乐山市交通局局长。 |
| 1996.04-2001.04 | 李玉书先后担任乐山市交通局长、市长助理、副市长并兼任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乐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 |
| 2003.10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毛善贵副院长宣读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裁定和下达的对李玉书执行死刑的命令。公开宣判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李玉书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以注射的方式被执行了死刑。这是建国以来四川省执行死刑的最高级别官员。 |
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2001年11月7日 | 原四川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经济犯罪涉案上千万元被起诉 |
| 2002年1月16日 | 乐山市原副市长因经济犯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图) |
| 2003年5月16日 | 乐山原副市长李玉书最大赃物水电站以502万拍卖 |
| 2003年10月15日 | 乐山贪官李玉书被执行注射死刑 |
| 2003年10月15日 | 四川巨贪李玉书被执行死刑 宣判时情绪失控(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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