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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长富

沈长富,重庆垫江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全国人大代表,原中国移动重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高级工程师。2011年10月10日,电信反腐窝案之一沈长富涉嫌受贿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沈长富被指控涉嫌受贿金额达3616万余元。法院决定择期宣判此案。
性别
出生日期
1951年05月
所学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
籍贯
重庆
毕业院校
西南师范大学
学位
硕士
所属行业
通信业
职务
原董事长

目录

1969.02-1971.03 涪陵永安公社 知青
1971.03-1988.03 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无线通信分局 机务员
1988.03-1989.06 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收发讯台 副主任
1989.06-1992.08 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无线通信分局 副局长
1992.08-1994.08 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无线通信分局 局长
1994.08-1995.06 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 局长助理
1995.06-1997.06 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 副局长 描述:1994.4评为高级工程师。
1997.06-1999.08 重庆市电信管理局 副局长
1998.08-至今 中国移动通信重庆有限公司 原董事长 描述:2010.1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原总经理沈长富被带走调查

荣誉成绩

中移动反腐 http://tech.hexun.com/2011/chinamobile/
2004年当选重庆市第二届政协常委,2005年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因涉嫌违法违纪,终止沈长富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从2010年10月19日的机场被“双规”,到2011年10月10日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出庭受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下称“中移动重庆”)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沈长富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300多天。沈长富被公诉方指控在1990年至2010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总计受贿3616万余元。

精彩语录

“应完善网络法制建设” 沈长富认为,网络建设首先应完善相关网络立法,扩大侵权责任法与刑法的调整范围。沈长富说,在民事立法领域,侵权责任法应该对网络侵权作出特别的规定;在刑事立法领域,应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新型的网络犯罪予以惩处。
“需抓好网络道德引导” 沈长富在议案中提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法律所不及的领域,需要道德的约束。沈长富提出,一方面,要树立良好网络道德风范,表彰网络社会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网络风气,规范网络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另一方面,要建立良好的道德约束机制,发挥群众的舆论监督。利用网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给予网民正确的引导,使群众自发对不良信息及其传播者进行谴责。
“应完善网络监管机制” 沈长富认为,规范网络管理,有必要在所有环节都织起一张“罗网”,将所有隐藏着不良行为的非法信息都过滤在外,保护网民的安全。沈长富提出,应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查、过滤,如设立违规信息纠察、举报机制以及网络用语分级机制等,对网络用语按一定标准区分为限制级、禁用级等,并根据使用频率进行不同的处理,有的不良用语还可以直接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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