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永宏
丁永宏,男,汉族,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博乐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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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检察工作18年来,历任书记员、检察员、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8年1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察委员会委员。
多年来,丁永宏默默奉献在检察工作岗位上,为辖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2006年4月担任检察长以来,他带领全院干警团结一心,克服重重困难,查办职务犯罪16件16人,其中大要案12件12人,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
博乐垦区检察院在他的带领下,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2018年1月,任命丁永宏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察委员会委员。
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2003年荣获“新疆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称号,同年被兵团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2004年被兵团党委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2010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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