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波
郑东波,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目录
1985.09——1989.07,内蒙古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9.07——1991.12,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教师;
1991.12——1996.04,内蒙古社科院办公室秘书、《经济社会》编辑;
1996.04——1997.09,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研究室科员;
1997.09——2000.12,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0.12——2002.12,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2.12——2003.12,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3.12——2006.04,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正处级干事(其间:2003.12——2004.06,参加自治区中青年领导干部工商管理培训班赴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大学进修);
2006.04——2010.07,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其间:2008.04——2008.07,在内蒙古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0.07——2012.04,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综合室主任;
2012.04——2016.11,赤峰市委员会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6.11——2017.09,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7.09——2018.02,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8.02——,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
2018年3月,拟提任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正厅级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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