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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成立于1974年,是国有企业。由马来西亚政府全面拥有。并获有国会通过石油开发法令,授予拥有和控制马来西亚石油资源的所有权利。公司被指定为马来西亚境内所有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公司,并被要求对这些资源进行增值加工处理。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已经从它成立之初的单纯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成长成为现在的业务范围广泛的在多个方面有增值能力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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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双塔大楼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双塔大楼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 是Petroliam Nasional Bhd的缩写。

马石油成立于1974年,属于国有企业。由

加油站加油站
   Petroliam Nasional Berhad (马石油)成立于1974年8月17日,由马来西亚政府全面拥有。身为马来西亚的国家石油公司,马石油持有拥有和管理国家石油资源并为它增添价值的权利。截至2005年3月31日结束的财政年度, 马石油整体的收入为361亿美元,净利94亿美元。该公司还是

2004年6月25日,马石油的独资子公司马石油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在

马来西亚国有企业Petroliam Nasional Bhd同意以总额55亿加元(约合53.6亿美元)收购加拿大Progress Energy Resources Corp.,这是亚洲能源企业进军北美能源市场的又一例证。

Petronas称,计划在加拿大西海岸建立一个液化天然气出口终端。该交易有待加拿大政府批准。Petronas提出的收购价为48亿加元,相当于每股20.45加元(约合19.95美元),较Progress Energy周三收盘价溢价77%。另外,该公司还将偿还Progress Energy的可转债,因此这笔交易的总价值为55亿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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