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振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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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10——1983.07,华南农业大学农机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大学本科学习
1983.07——1983.10,毕业待分配
1983.10——1985.07,中国农业科学院技术员
1985.07——1986.08,共青团中山市委办事员、科员
1986.08——1991.03,共青团中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1.03——1996.09,共青团中山市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3.11——1995.05,挂任坦洲镇党委副书记)
1996.09——1999.09,中山市坦洲镇党委副书记
1999.09——2002.07,中山市坦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2.07——2005.01,中山市东凤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5.01——2007.03,中山市委副秘书长
2007.03——2012.01,中山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2.01——2017.01,中山市政府副市长
2017.01——,中山市政协副主席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4月23日将督察发现的1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广东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其中,中山市政府对城市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重视不足,治污设施未发挥应有作用,规划落实执行不力,水环境未得到改善。城市污水管网重建轻管、建设缺乏系统性科学性,中心城区生活污水直排,造成河涌污染,火炬开发区未完成支管和支管到户的建设任务,生活污水通过原有管道直排,造成河涌污染,火炬开发区决策失误、仓促启动临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造成政府财政资金浪费。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中山市政协副主席贺振章(时任中山市副市长)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4月8日,广东省中山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贺振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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