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春
李长春,男,1965年2月出生,湖北武穴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东省中山市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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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07——1992.07,湖北省黄冈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教师(其间:1989.09——1992.07,北京师范大学学科教学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脱产学习)
1992.07——1996.08,中山市华侨中学教师
1996.08——2001.08,中山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
2001.08——2002.02,中山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2002.02——2006.11,广东电大中山分校副校长
2006.11——2010.04,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其间:2008年9月至2013年6月,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10.04——2011.10,中山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2011.10——2012.03,中山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
2012.03——2013.10,中山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3.10——2014.08,中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08——2014.12,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12——2017.01,中山市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2017.01——2017.03,中山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2017.03—— 中山市政协副主席
2017年1月12日,政协第十二届中山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长春为中山市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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