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瑕
目录
本 名 | 屈瑕 | 别 称 | 楚莫敖 |
所处时代 | 春秋 | 民族族群 | 楚人 |
出 生 地 | 楚国丹阳今(湖北省宜昌市) | 去世时间 | 公元前699年 |
主要成就 | 曾担任楚国最高官职‘莫敖’ |
楚武王四十年(公元前701年),楚武王为分化汉江以东诸国,遣莫敖屈瑕领兵东行,以期与贰、轸两国会盟。贰、轸两国的邻国郧闻讯后,认为楚与贰、轸结盟将不利郧国,于是郧策动随、绞、州、蓼诸国联兵截击楚。随国没有响应,绞、州、蓼 [liǎo]三国虽表示响应而按兵不动。郧师急不可耐,布防于郧效的蒲骚。对这样的局面应是不难对付的,敌军又散又弱,楚师可将其逐个击破。然而屈瑕缺乏主帅应有的素质,稍遇疑难便优柔寡断。对东渡汉水时收到的上述情报,竞不知所措。副帅斗廉建议屈瑕屯兵郊郢(钟祥县西北和宜城县东南),以观随、绞、州、蓼的动静;斗廉自动请示带领一支精兵奇袭郧师。屈瑕还是游移不定,打算卜问吉凶。斗廉认为没有卜问的必要,说:“卜以决疑,不疑何卜?”斗廉异乎寻常的坚定,促使屈瑕打消了忧虑。斗廉带领的精兵兼程东行,夜袭蒲骚,一举击溃了郧 [yún]师。郧人自食狂亡的恶果,楚与贰、轸在胜利的喜悦中会盟不误。武王四十一年(公元前700年),武王欲问绞与郧全谋袭楚之罪,兴兵代绞。主帅仍为屈瑕。此役情况明了,任务单纯,而且是以石击卵,屈瑕指挥自如,绞被迫为城下之盟。当时为城下之盟等于战败者向战胜者认罪,是战败者的奇耻和战胜者的殊荣。绞人为此而忍辱含垢,屈瑕则由此而践高气扬了。
当楚伐绞时,楚都东南的罗国企图偷袭楚都。罗国君命其大夫伯嘉到彭水(今南河)侦察。伯嘉一而再、再而三地点算楚师渡彭水的人数,被楚人发现。伯嘉带回情报。因为楚师主力没有全部出动,罗国也未轻举妄动,以为就此了事。但楚国没有忘记要惩罚胆大妄为的罗人。就在楚伐绞的第二年,武王遣师伐罗。主帅还是屈瑕。年事已高的斗伯比为屈瑕送行,见屈瑕有骄矜之色,深为担忧。请示武王派兵增援屈瑕。其实,此次楚伐罗是全军以出,已无援兵可派。武王听了斗伯比的话,不以为然,斗伯比也没有详说力争。武王回宫后还在想斗伯比那个近乎荒唐的建议,不知所为何来,于是告诉夫人邓曼。邓曼明达事理,善解人意,她对武王说:“大夫斗伯比所担心的,怕不是士卒寡不敌众吧?他所担心的是莫敖轻敌致败呢!”武王恍然大悟,派人追告屈瑕,可为时已晚。
屈瑕只能指挥单打一的战役,对涉及多方的战役和变化多端的战局则束手无策。伐罗不像伐绞那样单纯,它是貌似顺境的逆境。邓、卢、罗这条常山之蛇虽伤而未僵,在楚国发兵后,则动弹起来了。屈瑕为了尽早攻克罗都,督催全军尽快渡过鄢[yān]水(今蛮河),队列错乱也在所不惜,以致渡过鄢水之后,楚军不成队列了,行近罗都时,正面有罗师迎击,背面有突然出现的卢师偷袭,屈瑕和他的将士都大惊失色。楚军腹背受敌,迅即溃败。屈瑕因退路被卢、罗联军截断,不得已南逃。由于卢、罗联军的追击,屈瑕一行狂奔不止,竟逃到荒谷一带(荒谷在今江陵县境)。屈瑕无面目见君王、父老,乃自缢;其他将领则自囚以听罪。武王宣告臣民:“这是寡人的过错”。他宽宥 [yòu]了全体将士。
屈瑕的自缢开创了楚国统帅以身殉职、以死谢罪的先例,其人其事,于当时虽有过,于后世则不为无功。
十三年春季,楚国的屈瑕进攻罗国,鬬伯比为他送行。回来时,对他的御者说:“莫敖一定失败。走路把脚抬得很高,表明他的心神不稳定了。”于是进见楚武王,说:“一定要增派军队!”楚武王拒绝了,回宫告诉夫人邓曼。邓曼说:“大夫鬬伯比的意思不在人数的多少,而是说君王要以诚信来镇抚百姓,以德义来训诫官员,而以刑法来使莫敖畏惧。莫敖已经满足于蒲骚这一次战功,他会自以为是,必然轻视罗国。君王如果不加控制,不是等于不设防范吗!鬬伯比所说的请君王训诫百姓而好好地安抚督察他们,召集官员们而勉之以美德,见到莫敖而告诉他上天对他的过错是不会宽恕的。不是这样,鬬大夫难道不知道楚国军队已经全部出发了?”楚王派赖国人追赶屈瑕,没有追上。
莫敖派人在军中通告:“敢于进谏的人要受刑罚!”到达鄢水,楚军由于渡河而次序大乱。全军乱七八糟毫无秩序,而且又不设防。到达罗国,罗国和卢戎的军队从两边夹攻楚军,把楚军打得大败。莫敖吊死在荒谷,其他将领们被囚禁在冶父,等待处罚。楚武王说:“这是我的罪过。”把将领们都赦免了。
原文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niǔ)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左传》
【注释】
1. 鲁桓公十三年,公元前六九九年。
2. 屈瑕,楚武王之子,名瑕,封于屈。屈原是其後也。
3. 鬭伯比,楚莫敖熊仪之子,楚武王之叔。
4. 楚子,楚武王熊通,熊仪之孙。
5. 必济师,增加後援。
6. 楚子辞焉,楚武王不悟,故推辞。
7. 莫敖,楚早期封号。此时,地位降至大司马。
8. 狃,音扭,习惯。
9. 小罗,轻视罗国。
10. 天之不假易也,上天之意,不借贷慢易之人,不使慢易之人得胜,言其必须敬惧也。
11. 楚师之尽行,全军出动。
12. 徇,巡行示众。
13. 缢,自尽也。
14. 羣帅囚于冶父,自囚。
15. 孤,谦辞。自称,皆用谦辞,寡、不榖之类。称呼他人,使用敬辞;对外人称呼自己,皆用谦辞,诸如“鄙人”等;对外人称呼自己家人,皆用谦辞,诸如“犬子”(自己的儿子);糟糠、拙荆、贱内(自己的老婆);狂夫(称呼自己丈夫)等。
周桓王十九年(公元前701年)
楚武王为向东方拓展势力,命莫敖屈瑕与贰(今湖北应山南)、轸(今湖北应城西)两国结盟。地处贰、轸之间的郧国(今湖北安陆境)为阻遏楚国势力东进,在其邑蒲骚集结兵力,准备联合随(今湖北随州)、绞(今湖北郧县西北)、州(今湖北洪湖东北)、蓼(今河南固始东北)之军攻楚,以破坏楚与贰、轸两国的盟会。屈瑕采纳斗廉的建议,率部分兵力驻于郊郢(今湖北钟祥),作好抗击五国军队的准备,另遣斗廉率精兵夜袭蒲骚,大败郧军。其余四国慑于楚军之威,不敢轻举妄动。楚遂完成与贰、轸两国结盟,将其势力推进至清发水(今郧水)流域。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夹江县龙沱初级中学校 下一篇 通江县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