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职工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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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职工医学院的前身是1977年由原
学校固定资产1726万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215万元,图书馆藏书逾4万册,拥有60座电子图 书阅览室。学校教学设施完善,设备先进,拥有全套电化教学系统,语音室,微机室和实验室,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学院设有基础医学部、临床医学部共24个教研室。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法》,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对国家、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既教书又育人,既关心爱护学生,又严格要求、管理学生。
3、坚持严谨求实的学风和教风,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积极吸收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学术水平,改革教学内容。
4、认真研究教育科学,努力掌握教育规律,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随意调课、停课,按时上、下课,不无故缺课,按规定要求履行职责,服从工作安排,搞好团结协作。
1、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负责或参与制订课程教学大纲以及其他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要求;经教研室同意,选定、编写符合大纲要求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2、有权提出教学改革方案,经学院认可后,进行试验实践。
3、有权依据教材和课程教学大纲,按照学生具体情况,确定课程教学进程,组织教学内容,选定教学方法,安排教学活动。
4、有权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考核和成绩评定 (含按有关条例规定确定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期末考试的资格),并提交考核和成绩评定的依据,供有关教学管理部门复核。
5、贯彻学院制定的有关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教学工作规范要求,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对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全面负责,保证教学质量。
6、随时了解本课程的教学效果,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及时与学生及班主任交流教学信息,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7、有权对教学评估、工作鉴定、评比评奖结果提出异议,并可按规定程序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诉。
(一)讲课
2、主讲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充分地备课、撰写教案或制作课件,全面把握本课程的深度、广度,讲清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
3、教师要研究教学艺术,积极开发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效率与教学效果。讲课语言要简练、表达要准确、板书要工整。
4、教师要了解学生,善于从学生实际出发提出问题,激发学生思维,注重开发学生智力,指导学习方法。
5、教师仪容要端庄大方。
6、首次承担课程主讲任务的教师,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能全面掌握所讲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并写出全部讲授提纲、讲稿或制作课件;
(2)在教研室与学生班试讲过部分章节内容,效果良好,获得学院授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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