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
太和(344年~346年九月)是十六国时期成汉政权汉末主李势的第一个年号,共计3年。太和三年十月改元嘉宁元年。《华阳国志》作343年改元,《资治通鉴》作344年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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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势
李势
太和元年公元344年(太和元年)秋天,太史令韩皓上书说:“火星在心宿,是对不修缮宗庙的谴责。”李势令群臣论议此事。相国董皎、侍中王嘏认为:“景皇帝李特、武皇帝李雄创定国家大业,献皇帝李骧、文皇帝李寿禀承国家政权,至亲的关系并不疏远,不应当疏远绝祀。”于是重新下令祭祀李特和李雄,都用汉王的称谓。
太和二年
诛臣平乱
公元345年(太和二年)九月,李势的弟弟大将军、汉王李广,因为李势没有儿子,请求让自己当皇太弟,李势不同意。马当、解思明认为李势兄弟不多,如果再有所废免,将会更加孤弱危险,所以执意劝说李势答应李广的请求。李势怀疑他们和李广有预谋,命令董皎收捕马当和解思明并将他们斩杀,夷灭三族。又派太保李奕进攻在涪城的李广,将李广贬为临邛侯,李广自杀。解思明被捕时,叹息说:“国家之所以不灭亡,是因为有我们这几个人在,现在危险了!”谈笑自若赴死。解思明有智慧、谋略,敢于直言谏诤。马当素来得人心 ,他们死后,士民们无不哀悼。太和三年
公元346年(太和三年)冬天,太保李奕在晋寿起兵反叛,蜀人大多都跟从他,兵众多达数万。李势登上城墙抵御,李奕单身匹马冲击城门,守卫城门的人向他射击,射死了他,其兵众全都溃逃。李势诛杀李奕后,在境内实行大赦,改年号为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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