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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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泰安纱厂工人纠察队女队队长、武昌纺织工会女工委员、中共湖北省委妇委书记、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常务、中共中央妇委委员、全国总工会女工部部长。
1943年到延安,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后任中共中央妇委委员,东北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女工部副部长。
在第五、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均被选为全国总工会执委。
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建国后,历任武汉市总工会副主席,中南总工会筹委会女工部部长,中南纺织工会主席,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全国总工会第七至九届执委,全国妇联第一、三届执委。
1984年11月病逝于北京。著有《张金保回忆录》。
是中共五大、七大、代表,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第二至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1921年2月,因生活所迫,离开芜湖到汉口谋生,经亲友介绍进汉口裕华纱厂当学徒,后到武昌第一纱厂当熟练工,因不满于工头打骂并与其说理,遭到工头的报复,被迫到日商泰安纱厂做工。由于她技术熟练又不缺勤,当上了工头。她当上工头后,更加热情地替工人们办事,为工人们说话,因而在工人中有很高的威信。
1926年春,经进步工人介绍,加入厂秘密工会,同年8月又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按照党的指示,积极参加工人运动。
1926年8月22日,北伐军先头部队叶挺独立团占领岳州,直逼咸宁汀泗桥。张金保根据党支部的决定,发动工人四处宣传,制造革命舆论。北伐军攻克汉口的当天,泰安纱厂工会正式成立,张金保当选为工会干事。工人们见张金保敢说敢为,大家又一致选她为女工纠察队长和裁判委员、厂工会女工部部长。此后,张金保整天与厂里的党员在一起,带领工人搞募捐,组织宣传演出,慰问北伐军,创办工人夜校,组织劳动童子团,中下层女青年剪发放足,一心扑在工会工作上。
1927年1月1日,张金保作为泰安纱厂工会代表出席了湖北省总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回厂后,被当选为厂工会常委兼女工部长。3月8日,汉口特别市召开“三·八”妇女节庆祝大会,张金保应邀上了主席台,并受省总工会委员长向忠发的委托,在大会上代表省总工会发表了讲话,受到与会妇女们一致赞扬。当天晚上,一位国际妇女会的代表,送给她一面大红绸旗。4月27日,张金保光荣地出席了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大会结束时,张金保作为执行主席主持了大会了闭幕式。6月18日,中国共产党在汉口血花世界(现为民众乐园)召开全国第四次劳动代表大会,张金保作为武汉纺织工会的代表出席大会。7月15日,汪精卫在武汉叛变革命。武汉地区的国民党反动派大规模地封闭工会和农会,大批逮捕和屠杀共产党及革命份子,各级党的机关和革命团体被迫转入地下活动。中共乔口区委安排张金保回泰安纱厂隐蔽。此时已停业的工人有两个月没有领到遣散费,当张金保获知泰安纱厂停业时将全部遣散费交给武汉政府处交部的情况后,同厂里的党员商定,发动全厂工人将外交部包围了两天,经过激烈的斗争,外交部才答应如数发给工人的遣散费。不久,张金保按照党组织的安排,到中共湖北省委秘密机关驻地武昌后城街32号,以“太太”的身份作为掩护,秘密开展地下活动。一天,张金保到法租等地执行任务回来时,发现省委机关附近有一个工贼。她赶紧关上大门,跑到楼上向机关负责人报告了这一情况,大家连忙掩护带有重要文件的机关负责人老黄冲出了包围张金保和其他6位同志却遭逮捕。
1927年冬,经过党组织千方百计营救,张金保等人秘密越狱,逃出了虎口。1927年底,中共湖北省委组织的年关暴动由于叛徒告密失败,省委机关遭到破坏,主要领导人惨遭杀害。
1928年春节后,中共湖北省委重建,张金保分管妇委和工会工作。后因省委秘书长宋岳林叛变,省委领导人遭敌逮捕。张金保不得不回芜湖暂避,一个多月后,张金保变卖了娘家仅有的家产,带着100多元钱返回武汉,将钱交给党组织作活动经费。
1928年到1929年间,张金保在武汉以办袜厂为职业作掩护,秘密串联地下党员,建立联络站,在武汉地区先后串连地下党员四五百人。与此同时又孤身一人,历尽艰辛,先后到上海、湖北洪湖等地寻找党组织,为建立中共湖北省委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1930年3月,党中央派“五大”候补中央委员李震瀛和吴芳两同志来武汉,重建了中共湖北省委。张金保参加了省委工作,担任省总工会的常委。8月,党中央书记向忠发到武汉,向张金保告知:1928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苏联莫斯科召开了第六次代表大会,当时因她改名叫余冬生,没有找到她,但到会全体代表还是承认她也为六届中央委员。1930年9月,张金保参加了全总党团第十五次代表大会,被选为全总执行委员。不久,调到全部民任女工部部长。9月24日,党在上海召开了六届三中全会,张金保出席了这次会议。
1931年1月7日,张金保在上海参加了党的六届四中全会。这次会议强行通过了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王明等人事先写好的《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决议案》。张金保因不赞成王明等人把持召开的六届四中全会,被开除党籍。
1933年1月,由于叛徒出卖,张金保被敌逮捕,先后关押在上海、南京等,“西安事变”后,国共两党合作抗日。
1937年10月,张金保被释放出狱,她坐了4年零9个月的牢,始终没有忘记党,处处以共产党的姿态,带领监狱里的难友同敌人展开了各种形式的斗争,表现了她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坚强信念。
1939年1月,张金保经党组织同意,去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经过长途跋涉,1940年3月中旬到达平顺县。1941年至1943年8月,她先后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开办的织布厂、布鞋厂、毛巾厂工作。
1943年9月,张金保接到党中央的通知去延安。12月中旬到达延安后,被安排到中央党校学习。
1944年8月24日,党中央批准恢复了张金保的党籍。嗣后,毛主席、彭真同志接见了她。毛主席听完张金保的汇报后和蔼可亲地说:“好啊!在我们的队伍里,还有你这么一个老工人同志。怎么王明打你,没有把你打跑呢?”张金保笑着回答说:“家鸡打得团团转,野鸡不打自己飞。我往哪里走?我是无产阶级,我只能跟共产党走”!她这几句朴实的话,深刻地表达了一个无产阶级占士对党的无限信赖和依恋。1945年4月20日,在党的六届七中全会上,张金保恢复了中央委员会的职务。4月23日至6月11日,党在延安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张金保光荣地出席了这次会议。1946年6月,国民党反动派在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发动了内战。张金保根据党组织的决定,于10月到大连,任旅大地委群众工会委员会副书记。1948年8月,张金保出席了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并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不久,又出席了东北职工代表大会,当选为女工部副部长。1949年2月,张金保奉命回到北京,参加了欢迎各民主党派人士会议。3月24日,张金保又出席了全国妇联成立大会,当选为全国妇联执委。会后,张金保随军南下回到武汉,任武汉市工会筹备会筹备委副主任。一个月以后,武汉市总工会成立,任副主任。后又担任中南总工会副主席、中南纺织工会主席、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南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张金保在武汉工作期间,深入工厂了解情况,帮助工人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改善劳动条件,惩办暗藏的特务份子,做了很多有益于工人的工作。
1949年8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在北京召开,张金保出席了这次大会。10月1日,张金保随同毛主席和国家其他领导人,以及政协代表一齐登上天安门观礼台,参加了新中国的开国大典。
1925年参加革命工作。
1926年春在泰安纱厂加入秘密工会并参加罢工斗争。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武汉纺织工会女工委员,参加支援北伐军的斗争。北伐军占领武汉后,任中共硚口区委委员兼妇女部部长、泰安工会妇女部部长和纠察队队长。
1927年春,在蒋先云主持的工人武装训练班受训。同年4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大会主席团成员。6月至7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三届执行委员会福利部部长。大革命失败后主动联络失散的中共党员,寻找党的组织,坚持地下斗争。
1927年8月后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福利部部长。后因工贼告密被捕。不久越狱脱险。同年12月至1928年3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委员、妇委书记。
1928年在中共六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同年7月至11月任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1930年参与领导湖北省总行动委员会工作,分管纱厂。同年9月至1931年1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930年9月至1931年7月任全总女工部部长。
1931年1月任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同月出席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反对王明“左”倾错误领导,被开除党籍。
1933年1月在上海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后解往南京,在狱中坚持斗争。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获释,后赴晋东南参加抗日工作。
1943年12月到延安,入中共中央党校参加整风学习。
1944年8月经中共中央批准恢复党籍,1945年4月经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决定恢复中央委员职务。4月至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9月至1946年10月任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
1947年4月任中共旅大区委群众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1948年7月出席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8月任东北职工总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妇女部副部长。同年8月至1949年9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
1949年3月出席全国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后随军南下。同年6月至1950年6月任武汉市总工会筹委会副主任兼女工部部长。
1949年8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
1950年3月至1953年1月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1950年7月至10月任武汉市工会副主任兼女工部部长。后任中南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1953年1月至1954年11月任中南行政委员会委员,中南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女工部部长、基层视察委员会委员。全国总工会第七、第八、第九届执委,全国妇联第一、第三届执委。第一届全国政协代表,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五大代表,第六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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