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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莎姐

“莎姐”是重庆市检察机关青少年维权岗416名检察官和848名志愿者的代称,并不是某个具体的办案部门,而是重庆市在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责特别是批捕、起诉等职能的过程中,大力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扶挽救工作的平台。

目录

“莎姐”是

“如果知道这是犯罪,我一定不会去做。”2004年,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被告席上的男孩哭着诉说了对父亲的愧疚,字字撞击着办案检察官王莎的内心。

“莎姐”检察官走进区图书馆,给在此避暑阅读的孩子们讲解自我保护知识“莎姐”检察官走进区图书馆,给在此避暑阅读的孩子们讲解自我保护知识

庭审结束后,王莎与另几名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女检察官相互交流讨论,感慨庭审现场那声声刺耳的哭泣。检察官们发现,未成年人失足前的懵懂、失足后的悔恨,以及被处理后的自卑,不是用简单的就案办案所能解决的。

“办案之外,我们是不是还应该做点什么?”检察官们陷入了沉思。于是,7名检察官自发组成了一个小组,并借助网络渠道帮助青少年。他们热火朝天地投入其中,白天上班看卷、问人、出庭,下班后就分头联系制作网页、写博客、写办案心得。短短一周,就在院里的互联网页上建起了未成年人工作网页,还设置了“一米阳光”、“检察官寄语”等栏目,通过线上和线下对青少年展开普法教育。然而,最初的简单说教和灌输效果并不明显。“原因有二,一是名字没特色,很难叫响;二是形式、内容单一。”王莎说。

于是,检察官们又开始绞尽脑汁想名字。“叫‘莎姐’如何?”一检察官突发灵感说,这让大家眼前一亮。

之所以叫“莎姐”,主要有三层含义。首先,据《说文解字》,“莎”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可入药,取其入药能“治病救人”之意,与帮扶逆境中的未成年人的初衷相契合;其次,女检察官王莎被许多涉罪未成年人尊称为“莎姐”;最后,“莎姐”名称有亲和力,朗朗上口,容易被未成年人接受和记忆。总之,就是要用检察官的爱心、尽检察官的力量,做未成年人能够走近、也愿意接纳的知心姐姐!

最终,“莎姐”这个名字被正式确定下来,统一用“莎姐”这个名字与未成年人和家长们沟通交流、答疑解惑。就这样,载着满满关爱和期望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有了雏形。检察官的行动得到了大渡口检察院党组的肯定和支持,一个月后,院里正式设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

“同时,我们还赋予‘莎姐’耐心教育、爱心感化、真心挽救的‘三心理念’,这是我们最初的品牌意识!”日前,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荣辰说,冠名“莎姐”后,这一业余志愿服务组织更是充满了勃勃生机。

品牌塑造

2007年底,大渡口检察院办理了一起5名未成年人将同龄人砍伤的案件。开庭时,5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有的甚至还当庭嬉笑。

怎样才能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正悔悟呢?经过反复思量,该院大胆地提出将被告人、被害人以及双方的父母请到一起开个见面会。

说实话,见面后的效果会怎样,检察官心里也没底。万一双方发生争执对立,事情搞砸了,坏了检察院、坏了“莎姐”的名声,怎么办?在担心中,该院还是决定这么做,为了这些孩子的一生,冒点风险又算什么呢!

没想到,见面会的效果出人意料的好,现场啜泣声一片。“我真怕我的手会残废!”14岁的受害者哭着抬起包扎着纱布的手臂给大家看。说起抢救儿子那揪心的几个小时,另一名受害者的父亲忍不住埋头痛哭。亲眼目睹带给别人的痛苦,几名未成年被告低下了头,泪流满面。

这次的帮扶经历让检察官更加坚信,重塑灵魂的工作虽然很难很难,可只要真心相对,真正站在孩子的角度,不断尝试,总能找到帮助孩子们的有效途径。在这一指导思想下,该院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机制,形成了办案、帮教、预防一体的维权体系。

为做好社会化预防工作,该院从点滴做起,依托互联网建起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平台,同时把办理过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编绘成图文并茂的《莎姐讲故事》,并在书后公布了“莎姐热线”和“莎姐信箱”。

2009年,该院又着力开展未成年人的心理矫治和疏导工作,“莎姐谈心室”工作机制应运而生。“莎姐谈心室”除了主要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外,还进一步将受害的未成年人、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子女纳入其中。

“莎姐”宣讲

“同学们,你们喜欢《人民的名义》那些检察官叔叔阿姨吗?”

“嗯嗯,可喜欢了,最喜欢里面的候局长,还喜欢陆亦可,他们就是检察院的……”

2017年,大渡口区检察院在第九十五中学举行了一堂主题为“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课。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成员、大渡口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罗文磊,又一次用他风趣幽默的授课手法和宣讲技巧,让同学们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和罗文磊一样,每一次普法宣传都倾注了“莎姐”们的良苦用心。在禁毒宣传中,“莎姐”成员自制“毒品”,现场扮演贩毒者,现身说法。在反校园欺凌宣传中,“莎姐”团队自编情景剧《冲动的代价》,组织学生参演。从法制讲座,到模拟法庭;从观看微电影,到编排情景剧……形式多样的活动,让未成年受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和认同了法制教育。

在10多年的探索中,“莎姐”团队在全区9个中学组织成立“莎姐”法律社团,在社区设立“莎姐”工作室,并形成了“五加七”工作模式,对青少年进行帮教。

截至2016年底,大渡口区青少年全年涉罪人数降到6人。而在2004年,这一数字是62人。

除了进校园,“莎姐”还针对典型、高发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按专题、分系列,通过法律“龙门阵”、法律故事会、情景剧表演等方式,深入全区8个街镇、机关开展巡回宣讲。精心打造的《老年人如何防范诈骗》、《“莎姐”教你预防性侵害》、《“莎姐”教你认识涉众性经济犯罪以及如何防范》、《小小动画片中的法律大问题》等专题深受群众欢迎。基于此,该院决定以“莎姐”品牌为依托,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其职能,组建“莎姐”法制宣讲团和“莎姐”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并探索了“定点式”联系、“点菜式”选题、“专题式”宣讲、“问卷式”反馈等宣讲机制。此项工作启动以来,已开展宣讲117场,受众2万余人,覆盖全区大部分机关单位、所有街镇、数10个社区、20余所学校。

“莎姐”法制宣讲团,以群众“想什么、盼什么、忧什么”为导向,深入街镇社区收集意见建议,先后开展了“莎姐检察官教你远离性侵害”、“青少年法制情景剧《一小步的代价》”、“法律为成长护航”、“莎姐检察官教你防范身边的犯罪”、“莎姐检察官教你识别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莎姐检察官助你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爱老助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10个专题系列宣讲,2014年宣讲43场,2015年宣讲32场,覆盖了全区8个街镇、19个社区、15所小学、4所中学,受众1万余人。

“莎姐”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秉承“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的预防理念,深入推进“预防六进”,积极探索预防宣讲“四式”工作机制,先后前往区人社局、卫计委、人民医院、消防支队、八桥镇、重钢集团等单位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宣讲,2014年共宣讲25场,2015年宣讲21场,受众共计3600余人,覆盖全区5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该院精心设计的预防职务犯罪公益海报获最高检特等奖,编排“莎姐”舞台剧、编著《筑牢防线》警示教育读本,结合地方特色堰兴剪纸创作的预防文化产品受到广泛欢迎。

意义

“莎姐”成为重庆市靓丽名片

2014年9月1日,重庆外国语学校小礼堂。“同学们,你们知道为啥柯震东吸毒被拘留释放,而房祖名容留别人吸毒还被关着呢?”检察官黎林的问题一出,礼堂便“沸腾”了。此时,一短发女生回答:“因为柯震东吸毒是接受治安处罚,而房祖名容留别人吸毒是犯罪。”这个正确的答案让黎林很惊讶,她表扬了这位女孩,并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

这是巴南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在“普法开学季,‘莎姐’百校行”活动中的一幕。

“莎姐”不是大渡口区的吗?怎么巴南区也有?原来,2012年8月20日,市检察院在全市三级检察院统一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莎姐”模式从大渡口区拓展到全市,已累计为6000余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并通过心理干预、生活帮扶等举措去除其犯罪标签,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不仅如此,市检察系统还招募了848名“莎姐”志愿者,主要由检察官、教师、律师、基层工作人员和在校大学生等组成。“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治理工程,不能单纯依靠检察机关的力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是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为主体,志愿者将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帮教矫正和管护基地建设,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镇等活动,深入贫困山区支教、关爱留守儿童、关爱进城农民子女,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开展为贫困未成年人捐资助学、爱心义卖和结队帮扶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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