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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李敏,男,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人,汉族,1961年3月出生,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目录

1977年09月后,龙川县农科所职工;

1978年10月后,在惠阳地区农校大专班学习;

1981年07月后,任连平县农科所技术员;

1983年04月后,任连平县农业局股长;

1984年04月后,任连平县农业局副局长;

1985年11月后,任连平县农业局局长;

1987年08月后,任惠阳地区农业处种子公司经理;

1988年04月后,任河源市农牧渔业局副局长、市科协副主席;

1991年04月后,任河源市农牧渔业局局长;

1992年06月后,任惠州市海洋水产局局长(期间:1995年2月至1997年2月,挂任博罗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1996年9月至1997年1月,参加广东省委党校中青年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年07月后,任惠州市口岸办主任(期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参加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1年05月后,任惠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2年10月后,任惠东县委书记(期间: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三班学习);

2005年03月后,任汕尾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6年12月后,任广东省粮食局副局长;

2011年11月后,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年11月后,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6年05月后,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2016年09月后,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11月后,任惠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2017年1月后, 任惠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党校校长。

任免信息 

2016年11月30日,中国共产党惠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选举李敏为中共惠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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