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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指导意见

《关于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指导意见》是为了加强各级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工作协作,建立起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网络而制定的法规。2016年9月19日,最高检反贪总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指导意见》,自2016年9月19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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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9日,最高检反贪总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要以预防职务犯罪、传播廉政理念为出发点,以创新“预防+邮路”建设为基础,积极扶持发展预防职务犯罪志愿服务组织,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积极的贡献。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建立起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网络,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助力检察为民、监督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充分发挥邮政部门的网络资源、媒体资源、数据资源及业务资源等优势和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优势,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各类邮政资源有效融合,积极应用微信、APP等新媒体开展预防宣传,实现预防职务犯罪网上网下全覆盖。

《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要努力拓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平台服务功能,在开展大项目预防、服务非公企业、换届选举、精准扶贫、以案释法、关爱未成年人、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要通过“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志愿服务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各项决策部署,宣传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效,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要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着力点放到基层,以基层国家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及其家庭作为重点预防宣传对象,在涉及民生民利的社保医疗、扶贫、农补、环保、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宣传活动,将政策法规与廉政理念一道送进千家万户,促进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内容解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助力建设反腐无禁区、预防无盲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最高检反贪总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建立起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网络;要充分发挥邮政部门的网络资源、媒体资源、数据资源及业务资源等优势和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优势,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各类邮政资源有效融合,积极应用微信、APP等新媒体开展预防宣传,实现预防职务犯罪网上网下全覆盖。

《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要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着力点放到基层,以基层国家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及其家庭作为重点预防宣传对象,在涉及民生民利的社保医疗、扶贫、农补、环保、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宣传活动,将政策法规与廉政理念一道送进千家万户,促进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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