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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礼

曾任中共达县县委书记、宜宾市原副市长。2010年12月28日,四川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陈光礼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光礼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姓名
陈光礼
性别
出生日期
1963年11月
入党时间
1986年10月
籍贯
四川遂宁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西南财经大学
学位
研究生

目录

1980.09-1984.07 西南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读书,获经济学学士学
1984.07-1986.07 绵阳地区(市)商业局工作
1986.07-1990.03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1988年10月任第二秘书处副处长)
1990.03-1991.03 下派到梓潼县许州区公所任副区长
1991.03-1992.03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1991年5月任第二秘书处处长)
1992.03-1992.11 梓潼县政府财办副主任
1992.11-1997.01 中共盐亭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1997.01-1998.02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02-2000.01 中共绵阳市委副秘书长
2000.01-2002.04 中共盐亭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04-2002.10 中共盐亭县委书记
2002.10-2008.8 中共达县县委书记。

违法违纪

受贿罪

案件脉络

2010年7月27日 原四川省宜宾市副市长陈光礼涉嫌受贿洗钱案开庭
2010年12月30日 四川宜宾原副市长陈光礼受贿3000多万判死缓
2011年12月19日 一位副市长的堕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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