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张利明 曾任中国石化集团西北石油局塔河油田石油化工厂副厂长、中石化塔河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4年8月至9月,张利明在担任中石化塔河化工厂副厂长期间,收受供应商好处费3万元;后在担任中石化塔河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又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及物品共计11.36万元。2007年6月15日,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判处张利明有期徒刑十年。 姓名 张利明 出生日期 1963年 学位 研究生 目录 受贿罪 案件脉络 2007年3月22日 中石化塔河分公司原纪委书记张利明受贿被判刑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格雷厄姆·查普曼 下一篇 潇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