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纪念亭
亭六角攒尖顶,翠瓦飞檐,宏丽壮观。亭内立有大理石碑,在正面刻有“六一惨案纪念碑”七字。背面记载着1947年5月22日武汉大学等校师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斗争的经过和烈士殉难始末。
目录
黄鸣岗
湖北枝江县江口镇百新里人,历史学系学生,25岁。其时患疟疾卧床,闻枪声而起。被达姆弹射入腋下,倒地痛极呼母而绝。直到入殓时还张着嘴巴和眼睛,后20日被家人迎丧以归。
王志德
江苏武进人,土木工程学系一年级学生,19岁。在营救最后一车被捕同学时,因军警突然开枪,伏卧于宇日二斋间石级上,抬头环顾间,即被一弹命中太阳穴,且鼻梁又伤两处,葬校侧张家山之北。
陆如丰
台湾台南县新营人,政治学系一年级学生,22岁。其时刚取完水自锅炉房走出,军警开枪时立即退回原处,枪声稍止,他乘机跑回宿舍途中,子弹从左颅骨射入而亡,葬校侧张家山之北。他也是最早来武汉读大学的台湾人。
1947年6月4日,武汉大学“六一”惨案善后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决定在校内建筑一座“六一纪念亭”,将三位同学殉难经过刻写成碑文,并烧制瓷像(或铜质浮雕),以保永久性纪念,11月建成。亭中立有一块石制纪念碑,碑正面的碑记和背面的死难三生传是由时任中文系讲师、35岁的李健章(五老八中之一)用文言文撰写,以不使国民政府当局看出其中的悲愤之情和暗示之语。碑记拿到校务会议上传阅,稍作修改即获通过,其碑记全文见维基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重修纪念亭时,根据李健章先生的要求,将碑记中当时为了避免政治风险而补加的“事既震惊海内外,而枢府旋亦绳始祸者以法”两句删去。后来,不少小学生的少先队入队仪式即在此举行。在六一惨案原址老斋舍亦置有纪念碑,并在当年死难学生流下的血迹处专门按血迹原状铺成红色,以示铭记。后武汉市政府划定六一惨案遗址保护范围:遗址以图书馆和男生寄宿舍以及宿舍前道路为保护范围;纪念亭以台基四周20米为保护范围。
2001年,纪念亭随武汉大学早期建筑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