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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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大遗址主要受着自然和人为两方面的破坏。相对于风、雨侵蚀等自然因素,人为破坏是大遗址保护面临的最大威胁。这些人为因素包括:遗址所在地群众生产、生活活动对遗址造成的破坏,如平整土地、修建道路、宅基地改建、扩建、用土取土等;基本建设工程尤其是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如高速公路、铁路等对遗址的占用和影响;遗址所在地及其周边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等对大遗址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等。
“大遗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在我国已公布的六批235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约有500余处是大遗址,占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一部分已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或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遗址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是中国五千多年灿烂文明史的主体和典型代表,不仅具有深厚的科学与文化底蕴,同时也是极具特色的环境景观和旅游资源,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向世界展示悠久的中华传统文化,促进大遗址所在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大遗址保护面临机遇和挑战。快速发展的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生产、生活和盗掘文物的犯罪活动以及千百年来自然力的破坏,使许多本已异常脆弱的大遗址本体及其环境风貌受到致命威胁。设置大遗址保护专项,抢救保护祖国珍贵的文化遗产,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国家设立大遗址保护专项资金,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在有效保护遗址本体及其环境风貌的同时,加强展示和宣传工作,对于全面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发挥文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文物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北 京:周口店遗址、圆明园遗址、琉璃河遗址
2、河 北:赵邯郸故城、定窑遗址、邺城遗址、燕下都遗址、泥河湾遗址群、磁县北朝墓群
3、山 西:陶寺遗址、侯马晋国遗址、天马一曲村遗址、晋阳古城遗址、蒲州故城和蒲津渡遗址
4、内蒙古:辽上京遗址、元上都遗址、辽陵及泰陵邑、居延遗址
5、黑龙江: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金上京会宁府遗址
6、吉 林:渤海中京城遗址、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含辽宁桓仁五女山山城)
7、辽 宁:牛河梁遗址、姜女石遗址(含河北北北戴河秦行宫遗址)、凤凰山城
8、江 苏:扬州城遗址、鸿山墓地
9、福 建:万寿岩遗址、屈斗宫德化窑遗址、崇安汉城
10、江 西:吴城遗址、湖田窑遗址、景德镇御窑遗址
11、安 徽:尉迟寺遗址、凌家滩遗址
12、浙 江:良渚遗址、上林湖越窑遗址、大窑龙泉窑遗址、临安城遗址、河姆渡遗址
13、山 东:临淄齐国故城、两城镇遗址、城子崖遗址、桐林遗址、大辛庄遗址、曲阜鲁国故城
14、河 南: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汉魏洛阳故城、隋唐洛阳城遗址、殷墟遗址、郑韩故城、古城寨城址、北阳平遗址群、郑州商代遗址、黄冶三彩窑址、宋陵、清凉寺汝官窑遗址、邙山陵墓群、三杨庄遗址
15、湖 北:石家河遗址、楚纪南故城、盘龙城遗址、京山屈家岭遗址、龙湾遗址
16、湖 南:城头山遗址、里耶遗址、铜官窑遗址
17、广 东:南越国宫署遗址
18、广 西:靖江王府及王陵、合浦汉墓群
19、四 川:三星堆遗址、金沙遗址、成都古蜀船棺合葬墓、邛窑
20、云 南:太和城遗址、石寨山古墓葬
21、西 藏:古格王国遗址、藏王墓
22、陕 西:丰镐遗址、秦咸阳城遗址、周原遗址、阿房宫遗址、汉长安城遗址、隋唐长安城遗址、大明宫遗址、秦始皇陵、姜寨遗址、秦雍城遗址、周公庙遗址、西汉帝陵、唐代帝陵、统万城遗址、栎阳城遗址
23、甘 肃:大地湾遗址、许三湾城及墓葬群
24、宁 夏:西夏陵、水洞沟遗址
25、青 海:喇家遗址、热水吐善墓群
26、新 疆:丝绸之路新疆段
1、长 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2、大运河(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
3、秦直道(内蒙古、陕西、甘肃)
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的《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指出:“大遗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及文化景观。”在我国已公布的235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遗址和古墓葬总数为710处,符合大遗址标注的共583处,其中大型古代城市遗址近200处;在7000余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属于大遗址的有近2000处。
大遗址”始见于1997年的《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这份由国务院印发的《通知》第一次使用了“大型古文化遗址”的提法。大遗址的保护每一项活动都是“国家行动”。国家文物局在对各类遗址保护工作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启动了对较大规模、承载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作为我国五千年灿烂文明史的典型例证、在中国古代史上具备突出价值的大型古代文化遗址的重点保护工作,至此中国的大遗址保护工作拉开序幕。“十一五”期间,我国有100个大遗址项目进入文化发展规划,以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新疆段和西安片区、洛阳片区三线两片等形成大遗址保护的核心区。遗址区是一个新名词,目前尚未有明确概念或界定。遗址区名称首次正式出现是在2007年11月西安市关于唐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的规划方案中。
《威尼斯宪章》要求,“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地保护一个环境。”法国的文物工作者在对遗址保护的探索中,认识到仅仅保护历史建筑只能将保护停留在孤立、静止、消极的状态。应该把历史建筑周边和周边的自然景观地结合起来,把山峰、森林、溪水瀑布等自然景观和城市建筑景观都被纳入了保护范围,巴黎城区内的三月广场和埃菲尔铁塔周边区域都成为列级保护的对象,而“巴黎之所以是巴黎,里昂之所以里昂”的历史街区,也被整片保护起来,保护区内居民有关居住、就业、服务和交通等日常生活的场景也得到了保护。在意大利的老城区都被划为历史保护区,并制定专门的保护政策,新城区则通过城墙、绿化带和河流与老城区分割开来。在德国的明斯特和法兰克福,都把城墙遗址建成公共绿地,以树木花卉进行植物造景,其间布置了良好的步行道,人们可以在这里娱乐或休息。日本则启动了对历史公园的建设,许多遗址在考古发掘完成后,都建成了规模不同、风貌协调、特色各异的历史公园,然后面对公众开放。
1998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成立了文化线路科学委员会(CIIC),标志着“文化线路”作为新兴遗产形式被国际文保界所认同。2003年,CIIC将“文化线路”定义为:“是一种陆地道路、水道或者混合类型的通道,代表人们的迁徙和流动,代表一定时间内国家、地区内部或国家、地区之间人们的交往,代表多维度的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的互惠和不断的交流。”线性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由“文化线路”衍生并拓展而来,是近年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热门词汇。在目前的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中,桑地亚哥朝圣路(西班牙)、米迪运河(法国)、阿姆斯特丹防御战线(荷兰)、塞默林铁路(奥地利)、大吉岭铁路(印度)、乳香之路(阿曼)、印加之路(南美洲)都是典型的线性文化遗产。马耳他规定的各种类型的保护区,包括被登录的历史建筑和遗迹,设立保护区的原则是保护和改善城市空间及单体遗迹、建筑、遗址或景观风貌特色。埃及规定,该地区内的任何一块土地,如经文物局核实,其内没有文物古迹或被划在经批准的文物古迹整修线区外,根据主管文化事务的部长的建议,经总理批准,可划为非文物古迹区或非文物公益区。
早在1983年,北京就建成了中国第一个遗址公园——圆明园遗址公园。1985年,北京大兴又建成团河行官遗址公园。1997年国务院提出要加强大遗址的保护。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江泽民、朱镕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交河古城、三星堆遗址、西夏王陵、赤峰辽墓群等大遗址的保护做出过重要指示。2002年11月国家文物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国务院提交了《“大遗址”保护“十五”计划》,根据我国大遗址的保护现状和实际情况,开始了50处大遗址保护的重点实验项目。自2005年我国设立了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以来,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了《“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的总体规划》,将100处重点大遗址列入保护项目库。《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确定了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行业规则和评价标准;并对文物保护法律相关条款做了专业阐述,对保护程序、原则、工程等做了规定,这符合国际原则,又符合我国文物保护法的体系框架,为我国大遗址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和专业的依据。
2005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形成的《西安宣言》,呼吁世界各国深入认识并采取有效措施将保护范围扩大至遗产周边环境以及环境所包含的一切历史、社会、精神、习俗、经济和文化的活动。这一新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反映了国内外学者对文化遗产保护观念由单纯注重遗产本体保护,延伸到与遗产有相关联系的空间区域内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整体保护。2007年6月由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举办的“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暨第二届城市规划国际论坛”形成了《城市文化北京宣言》。其肯定了《雅典宪章(1933)》《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马丘比丘宪章(1977)》《文化多样性保护国际公约(2005)》等对城市的发展和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同时强调文化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内涵。同年还召开了大遗址保护洛阳现场会、无锡现场会等;
2008年10月,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政府在西安共同主办了“大遗址保护高峰论坛”,来自西安、洛阳、杭州、成都等大遗址重点城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论坛,围绕“做好大遗址保护,推进城市和谐发展”为主题发表了大遗址保护《西安共识》。与会城市领导代表政府在《西安共识》中庄严承诺“我们不但承担着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职责,更肩负着传承与弘扬中华文化的重任”。2009年的《良渚共识》中重点探讨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在我国现阶段大遗址保护中的推广价值,以及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基本原则,同年的洛阳高峰论坛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果。2009年底,国家文物局颁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大遗址保护由部门行为向上升为一种国家战略进行尝试。
2010年6月12日我国的第五个文化遗产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发表《保护发展文化遗产建设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文章对保护文化遗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是做好文化遗产事业的指导方针。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本法将在6月1日开始施行,这标志着大遗址保护又走上了新的阶段。
2010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先后与湖北、陕西、甘肃、四川等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建大遗址片区的协议,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大遗址保护工作模式,相信随着实践工作推动深入,大遗址保护能通过吸收更多部门和人员的智慧,以更大的思维,更宽阔的视野,解决前进中的更多问题。在“十二五”结束之年,将形成五片(西安片区、洛阳片区、荆州片区、成都片区、曲阜片区)、四线(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茶马古道)、一圈(边疆和海疆)为重点、150处重要大遗址为支撑的我国大遗址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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