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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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印度以尼(ni)音,代表女性,有尊贵的意思。不限佛教的出家女性所专用。佛教的出家女性,小的叫沙弥尼,大的叫比丘尼,意思是女沙弥及女比丘。 到了中国,每以未嫁的处女称为姑,故将佛教的沙弥尼及比丘尼称为尼姑,并没有侮辱的意思,所以在传灯录中,佛门大德尝以师姑称尼姑;但到明朝陶宗仪的辍耕录中,以尼姑列为三姑六婆之一。
根据梵文,尼即女音,加上姑字,即成女姑,以文训义,根本不通,女别于男,既有女姑,难道尚有男姑不成?
依《大爱道比丘尼经》所载,比丘尼的出家,始于佛陀的姨母摩诃波阇波提(大爱道),她誓守八敬法,而被允许出家受戒。在我国,依《比丘尼传》卷一所述,西晋·建兴年间(313~317),尼僧净检从西域沙门智山剃发、受十戒。升平元年二月(357),请昙摩羯多立比丘尼戒坛,净检等三人共于坛上受具足戒,这是我国比丘尼的开始。在日本,司马达等之女善信等人从高丽僧惠便出家,后至百济受具足戒,是其滥觞。
相关文献:《五分律》卷二十九;《善见律毗婆沙》卷十四;《四分律》卷四十八;《大智度论》卷十三;《杂阿含经》卷二十四;《中本起经》卷下〈瞿昙弥来作比丘尼品〉;《大爱道比丘尼经》卷下;《撰集百缘经》卷八;《大方便佛报恩经》卷五;印顺《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奎马女修士撰·赖显邦译《佛陀时代的女众》(《谛观》杂志第五十九期);平川彰《原始佛教の研究》。
关于比丘尼的戒律,在佛灭后、部派分裂以前,教诫极严。至部派分裂再分裂后,对比丘尼较为放宽。然而,因相传女人障重,故戒条亦多,依《四分律》所载,比丘须守二五〇戒,比丘尼则须守三四八戒。
在我国佛教史上,比丘尼之贡献虽不如比丘之多,然其中亦不乏戒行精严、学优行粹之修行者。依《比丘尼传》书中所载,由晋代迄梁武帝之间,我国佛教界即已有不少杰出之比丘尼。如道容‘戒行精峻’(卷一),令宗‘学行精恳,开览经法,深义入神’(卷一),慧果‘常行苦节,不衣绵纩,笃好毗尼,戒行清白’(卷二),慧耀甚且烧身以供养三宝(卷三),凡此皆足令人钦仰。
古代世俗女子虽有读书识字者,然真能登台讲说者则极少见。《比丘尼传》书中所载之比丘尼,则颇有能登台讲解经律、著书立说者。晋穆帝时,妙相‘每说法度人,常惧听者不能专志,或涕泣以示之’(卷一)。齐武帝时,昙彻‘才堪机务,尤能讲说。剖毫析滞,探赜幽隐。诸尼大小,皆请北面’(卷三)。智胜研读律藏,‘自制数十卷义疏,辞约而旨远,义隐而理妙’(卷三)。由此诸例,可以窥见比丘尼在我国早期佛教史上地位之一斑。
至于二十世纪的后半阶段,比丘尼也是台湾佛教的中坚分子。不唯人数远较比丘为多,且颇多能独当一面,弘法利生者。如证严创办慈济功德会,兴办大型医院及大学,其弘法事业规模之大,为前此之台湾所未有。恒清为美国威斯康辛(Wisconsin)大学博士,身任台大哲学系教授,且掌理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对台湾佛教高等教育有相当程度的影响。其他方面之杰出比丘尼,在台湾亦为数甚多。种种迹像皆显示出,在现代台湾佛教僧团里,比丘尼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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