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仲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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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周仲英 | 出生日期 | 1902年 |
|---|---|---|---|
| 民族 | 汉族 | 逝世日期 | 1991年5月23日 |
| 出生地 | 湖北省襄阳县 | 职业 | 革命家 |
| 信仰 | 共产主义 | 毕业院校 | 黄埔军校 |
1927年参加以黄埔军校武汉分校学生组成的军官教导团,赶赴江西参加“八一‘”南昌起义,由于行船误期,于2日才到达九江。后被派往鄂北组织武装暴动,任襄阳县委委员兼四区区委书记、襄枣边区工农革命军第十一支队队长。
1928年3月任北平市委军事委员;同年冬,他被调到上海任党中央交通站交通,1930年秋,任中共顺直省委交通科长。
1931年春,周仲英同志在天津被捕后,由天津警察局转送北平军法处即北平军人反省分院。
1936年秋,周仲英同志由党营救出狱。中共中央北方局组成以薄一波同志为书记的山西公开工作委员会,周仲英同志是工委五人领导成员之一。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12月任山西新军第一总队政治部主任,1939年7月任新军二一六旅政治部主任,1940年任决死一纵队政治部副主任、主任,1942年任决一旅政委,太岳军区第—军分区政委兼地委副书记。
1944年11月,中央派周仲英同志去国民党三十八军做秘密工作,终于使国民党三十八军十七师官兵及三十五师中一部分进步力量,于1945年毅然起义并纳入八路军一二九师建制,周仲英同志受到党中央通报表扬。
解放战争时期,用仲英同志先后任太岳区党委委员兼城工部部长,太岳军区副政委,第二野战军八纵队副政委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月任公安部党组成员、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副院长兼党委书记(罗瑞卿同志兼院长),主持公安学院的全面工作。
1959年,任国家经委副主任兼机关党委书记,并被选为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书记处书记。
在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他被选为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兼中央监委派驻国家经委监察组组长。
“文化大革命”中,周仲英同志面对林彪、“四人帮”的迫害、不畏邪恶,坚持真理,周仲英同志始终表现了共产党员的高尚革命气节和高贵革命品质。粉碎“四人帮”后,党中央为他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周仲英同志被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同时,中央任命他为国家经委顾问、党组成员,兼经委党组纪捡组组长。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七次、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庙全国政协委员。
周仲英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991年5月23日11时19分在北京逝世,终年89岁。
1931年春,周仲英同志在天津被捕后,关押在草岚子监狱。在草岚子监狱关押时患上了严重的肺结核,身体日渐消瘦。一天,周仲英胸部十分难受,一股痰血漫上来,堵住了喉咙和鼻孔,周仲英昏死过去。大家和狱医都认为周仲英已经死去,看守把周仲英抬进了停尸间。杨献珍不甘心,趁放风的时候向敌人疏通,和建国后担任过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的徐子荣等一起到停尸间最后确认。他发现周仲英的胸口还有些微温,还可以感受到心脏的微微跳动。杨献珍欣喜若狂,急忙找来看守和狱医又把周仲英抬回到病号房,经过抢救,周仲英又活了过来。
草岚子监狱里关押着的同志们的情况牵动着党组织的心。抗日战争爆发后,党中央已做出了决定,给草岚子监狱里的同志指示,让他们用假自首和登报启事的办法出狱。
对于“假自首”营救狱中同志集体出狱的模式,薄一波开始时一听就不干,他认为这样以后就讲不清楚,清白也不清白了,他宁愿把牢底坐穿,也不想这样出去。最后经中央批准把“假自首”记档,他才勉强同意。狱中支部认真分析研究后决定,分批出狱。
六十一人的出狱,是中共中央在特殊条件下采取的特殊措施。1943年,薄一波还向毛泽东汇报他们被营救出狱的经过,毛泽东说:“这件事我知道,中央完全负责。”同时,还对他们在狱中的斗争给予了肯定和赞扬。
但是,这事到了“文革”,被康生等人利用,大做文章,并借此整倒一大批当年曾在草岚子监狱里的同志,最后一举拿下刘少奇。直到1978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关于“六十一人案”的调查报告〉的通知》,正式为“六十一人案”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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