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闽旭
安徽省原副省长。2006年1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何闽旭被开除党籍。2007年12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依法对何闽旭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何闽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姓名
- 何闽旭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55年
- 籍贯
- 福建邵武
- 学位
- 大学
目录
| 1971.01 | 参加工作,曾在部队服役,转业浙江后曾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丽水地委副书记、书记 |
| 1999.01 | 何闽旭被中组部交流至安徽工作,并先后担任池州地委书记、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 2005.06 | 在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何闽旭被任命为安徽省政府副省长,分管民政、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等 |
| 2006.06 | 何闽旭被“双规” |
| 2006.08 | 被免去何闽旭的安徽省副省长职务 |
| 2006.09 | 被罢免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
| 2006.11 | 经中共中央批准,何闽旭被开除党籍 |
| 2007.12 | 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何闽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据检察机关指控,何闽旭受郁案共涉及折合人民币841万余元。 |
受贿
| 2006年8月25日 | 何闽旭被免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
| 2007年12月26日 | 贪官“边腐边升”落马再敲用人警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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