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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拐惨案遗址

娄拐惨案遗址位于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四所楼镇娄拐村。娄拐惨案遗址因农业生产活动和村庄建设,所殃及的数十个村庄及田野最初形貌已不复见,遗物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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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拐惨案主要发生地(娄拐村)娄拐惨案主要发生地(娄拐村)
1920年,为抵御溃兵、土匪,反抗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反抗苛捐杂税,通许县娄拐村娄伯寻在三位从山东请来的武术老师(原义和团成员)帮助下,在本村首创红学,不久传布于周围各村,并联合成立农民自卫武装团体——红枪会,娄伯寻被推举为总团长。杞县和通许县交界地带的数个村庄相继成立了分团。到1921年,红枪会迅速发展,遍及通许所有农村,人数达到数万之多。1923年,红枪会组织在杞县得到继续发展。

1924年,娄伯寻总团下属十几分团主要分布于通许县全境和杞县部分地区,控制方圆百余华里地域。睢县、杞县、太康、淮阳、商丘、永城、夏邑等地的红枪会,先后与娄伯寻取得联系,愿意归属指挥。鲁豫两省交界一带的红枪会迫于官府的武装镇压,亦纷纷投靠娄伯寻。至此,娄伯寻已成为豫东红枪会公认的首领,会众达30余万人,其活动范围不只在豫东地区,还涉及山东、安徽等省部分地区。李大钊对豫东红枪会给予很高评价:“这个现象可以证明,中国的农民已经在那里觉醒,知道只有靠这个自己结合的力量才能从帝国主义和军阀所造成的兵匪扰乱之政局中解放出来”。

1925年6月15日,国民二军李鸿翥的第1混成旅之一部和杞县警备队一起,将杞县红枪会包围在杞县蔡古镇。娄伯寻闻讯率众前往援助,与之展开激烈的肉搏战,共毙敌200余人,缴获战马4匹,枪200余支,极大地威慑了官兵、土匪和豪绅势力。通许县红枪会势力的发展得到了中共豫陕区委的高度重视。

娄伯寻纪念碑娄伯寻纪念碑
1925年11月,萧人鹄以广州国民政府河南特派员的名义到杞县、通许开展豫东农民运动。娄伯寻率领通许的部分团长加入农民协会,参加了1926年2月在杞县何寨召开的杞县农民自卫团代表大会,并被推举为主力团团长。在农民协会的领导下,娄伯寻所号召和指挥的3万多人的农民自卫团在白邱激战中再次将李鸿翥之一部消灭,所控制和影响的地区“苛捐杂税一律不纳,贪官匪军一概驱逐”。通许农民运动的发展引起了反动军阀的仇视。

1926年5月,直系军阀吴佩孚任命寇英杰为河南省督办,命令河南暂编第三混成旅李鸿翥负责剿平豫东红枪会,捉拿首领娄伯寻。5日,李鸿翥邀请杞县、通许、太康、陈留等县知事及军事要员在兰封县召开军事会议,拟定军事方案。后调集一个旅的兵力,进击娄伯寻部所住中心区——通许县境内的娄拐、上湾、下湾、四所楼等村,另一路进驻杞县板木、圉镇牵制杞县农民自卫团和红枪会。双方激战数日。

李部占领村寨后,见房便烧,见人便杀,妇孺老幼,皆不能免。惨案殃及通许、杞县70余村,遇难红枪会会员、农民自卫军及百姓7000余人,被烧房屋数千间,不少农户被杀绝,几十个村庄被抢劫一空。团长刘锡录被碎尸八块,婴儿被撕开拋向空中,青年妇女被强奸后,掠至开封、陈留。

1926年5月19日北京《晨报》载:“娄拐、王固附近七八十村已抄瓜及蔓,死伤狼藉”。“一连几日,大火不绝。”造成了震惊全国的“娄拐惨案”。

现状

娄拐惨案遗址因农业生产活动和村庄建设,所殃及的数十个村庄及田野最初形貌已不复见,遗物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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