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春燕
湖南株洲市房产局原产权处处长、市房地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 2011年4月14日,尹春燕被株洲市纪委调查,4月19日被宣布“双规”。2012年,尹春燕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尹春燕受贿及非法所得及花园住房一套均被没收。
- 姓名
- 尹春燕
- 性别
- 女
- 籍贯
- 湖北荆门
- 毕业院校
- 武汉大学
- 学位
- 硕士
目录
| 1991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 |
| 1998 | 考上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行政法专业 |
| 2001 | 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同年任职株洲市房产局产权处处长,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登记薄管理办法》 |
| 2012.02 | 因受贿罪于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尹春燕受贿及非法所得款共计人民币89.1万元、西子花园住房一套(16.9万元)均被没收。 |
受贿罪
| 2012年2月9日 | 株洲落马女贪官尹春燕牌桌上受贿 |
| 2012年2月13日 | 贪官悔过要“敬畏”而非“文采” |
| 2012年2月22日 | 文采最好女贪官犯罪细节披露:搞“一言堂”以权谋私 |
| 2012年6月9日 | 株洲市房产局产权处尹春燕、刘鸿刚受贿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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