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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生

曾担任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1999年9月起调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2008年6月涉嫌特大受贿被逮捕。2004年12月24日,王道生被长沙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姓名
王道生
性别
出生日期
1947年2月
籍贯
湖南常德
民族
汉族

目录

1968.08 参加工作
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副主任、原党组成员(正厅级),九届湖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在担任永州市市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期间,王道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单独或伙同其子王健等人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1万元
2004.12 被长沙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违法违纪

受贿罪

案件脉络

2004年6月30日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正副主任一审被判刑
2004年10月11日 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落马轨迹
2004年12月1日 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涉嫌受贿与儿子一同受审
2004年12月25日 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受贿400万被判无期
2005年11月30日 市长被情妇们推进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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