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云
刘晓云,男,汉族,1961年2月出生,河南延津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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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09-1982.08,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08-1984.10,中央第二政法干校教员
1984.10-1985.10,《河南法制报》社编辑部干部、副主任科员
1985.10-1986.06,河南省委政法委副科级干部、主任科员
1986.06-1989.01,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办主任科员
1989.01-1992.12,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办副主任
1992.12-1997.07,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办主任
1997.07-1997.12,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纪委负责人
1997.12-2001.09,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纪委书记
2001.09-2002.01,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2002.01-2002.07,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
2002.07-2005.05,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2005.05-2013.0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2013.04-2015.07,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
2015.07-2018.0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8.0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年1月2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晓云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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