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少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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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少甫1937年12月参加革命,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任辽宁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书记;1977年任平庄矿务局党委书记,鞍钢党委书记、鞍山市委书记;1978年任辽宁省委书记兼省纪委第一书记;1985年任辽宁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994年1月离休。徐少甫是中共十一届中纪委委员、十二届中央委员,党的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抗战时期
1937年至1943年,在陕北公学学习,任陕甘宁边区中共庆阳、镇原县委宣传部部长,中共陇东地委宣传部科长。1943年至1945年任陇东中学教导主任、代校长。抗日战争胜利后赴东北,任鸡西县土改工作团滴道分团团长、中共宝清县委书记、中共合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中共中央东北局机关党委组织部部长。
共和国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东北局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党员管理处处长,东北局组织部秘书长。1954年10月至1956年2月任中共辽宁省沈阳市委组织部部长。1956年2月至8月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兼市委秘书长。1956年8月至1959年1月任中共沈阳市委书记处书记兼市委秘书长,1958年12月起兼任沈阳机电学院院长。1959年1月至1961年12月任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部长,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1961年12月至1966年3月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兼省委组织部部长(至1964年5月)。1966年3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但是他却不向红卫兵低头!1977年至1978年任辽宁平庄矿务局党委书记、平庄矿务局革委会第一副主任。1978年9月起任鞍山钢铁公司党委书记、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书记。1978年10月至1985年6月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其间:1979年9月至1983年11月兼任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1983年11月至1985年6月兼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85年7月至1993年2月任辽宁省第五、六届政协主席。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3年10月18日在沈阳逝世,享年83岁。
徐少甫同志是江苏省滨海县人,1920年5月出生,1937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延安陕北公学关中分校学员队助理员;中央组织部训练班学员,陇东实习团团员;陕甘宁边区庆阳县委宣传部部长,镇原县委宣传部部长,抗敌后援会主任;陕甘宁边区陇东地委宣传部科长;陇东中学代理校长;中央党校二部学员;东北局鸡西县土改工作团滴道分团副团长、团长;合江省宝清县委书记;合江省委组织部科长;东北局机关党委组织部部长,东北局组织部副处长、处长、秘书长;沈阳市委组织部部长、书记处书记兼秘书长;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书记处候补书记、书记;平庄矿务局党委书记;鞍钢党委书记、鞍山市委书记;辽宁省委书记(时设省委第一书记)兼省纪委第一书记;辽宁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徐少甫同志是中共十一届中纪委委员,十二届中央委员,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1937年12月,徐少甫同志满怀报国之志投奔延安,参加革命。先后在陕甘宁边区几个县委和陇东地委从事党的宣传工作,他坚决执行党的抗日方针政策,开展对敌斗争和宣传工作,参加了反对国民党顽固派进攻边区的斗争和镇原县外围粉碎国民党军队进攻的战斗。在农村积极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的斗争;在学校对青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出色地完成了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解放战争期间,徐少甫同志在土改工作团团长和县委书记等领导岗位上,按照党的巩固开辟新区的方针政策,发动群众开展土地改革,发展生产,支援前线;组织农民自卫团,配合主力部队开展肃清匪患工作;发展党的组织,建立工会、农会,扩大人民政权基础,巩固区、乡政权,保证合江地区土改和剿匪工作顺利进行,为建立新中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徐少甫同志长期从事党的组织工作和省、市委领导工作。他认真贯彻党的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发掘人才,培养干部,选配领导班子,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出了显著成绩,体现了很高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政策思想水平。他熟悉党的政策,有丰富的组织工作经验和政治工作经验,注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他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团结,对加强党委的集体领导起到了重要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徐少甫同志受到林彪、"四人帮"的严重迫害。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9月,党中央根据辽宁省委的复查报告,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强加在他头上的一切不实之词进行了彻底平反,使他重返工作岗位,担任辽宁省委书记兼省纪委第一书记。在揭批"四人帮"斗争中,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大胆拨乱反正,为大批被"四人帮"迫害的干部澄清是非,落实政策,安排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徐少甫同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干部路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党的组织、纪检工作为政治路线服务的正确方向。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对分管工作抓得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85年6月任辽宁省政协主席后,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爱国统一战线政策,团结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以及各族各界爱国人士,充分调动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参与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他带领省政协领导班子,组织政协委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出谋献策。1994年1月离休后,他仍然关心党和国家大事,继续发挥余热,组织海洋研究会,建议建设"海上辽宁",积极参与新时期党的建设题目研究,撰写文章,编辑书籍。他积极救助生活有特殊困难的老红军、老干部、老知识分子,为党分忧、为群众解难,尽了一个老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职责,他的人格风范和精神受到党内外同志的一致赞扬。
徐少甫同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了六十余年,他始终不渝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共产主义事业。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和推动工作。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公仆"的基本信念贯穿到全部工作和生活之中。他具有坚强的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按党性原则办事。他思想解放,实事求是,是非分明,坚持原则。他作风民主,事业心强,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他为人正派,襟怀坦白,平易近人,团结同志,关心群众。他作风朴素,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并以此来教育和要求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为中国革命、改革和建设事业,为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徐少甫同志逝世后,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李长春、刘云山、张立昌、张德江、贺国强、李鹏、乔石、宋平、刘华清、薄一波、宋任穷、李铁映、李贵鲜、马万祺、白立忱、王文元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分别以不同形式表示深切的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亲切的慰问。
中共中央组织部,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协,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省政协,政协黑龙江省委,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等机关单位分别发来唁电或敬献花圈,对徐少甫同志的逝世表示深切的哀悼。
徐少甫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闻世震、钱国梁、姜福堂、王怀远、肖作福、张文岳、张行湘、孙春兰、王唯众和尚文等省和沈阳军区领导多次到医院看望,积极组织治疗和抢救,对徐少甫同志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亲切慰问。省老同志任仲夷、郭峰、全树仁、李荒、李涛、顾金池、王光中、岳岐峰、孙奇等同志,前往医院看望或以各种形式对徐少甫同志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亲切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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