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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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元年:前24年;末年:前21年)是西汉孝成皇帝刘骜【áo、ào】的第三个年号,共计4年。
(河平)四年春正月,匈奴单于来朝。
赦天下徒,赐孝弟、力田爵二级,诸逋租赋所振贷勿收。
二月,单于罢归国。
三月癸丑朔,日有蚀之。
遣光禄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举濒河之郡水所毁伤困乏不能自存者,财振贷。其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葬,令郡国给*椟葬埋。已葬者与钱,人二千。避水它郡国,在所冗食之,谨遇以文理,无令失职。举*厚有行、能直言之士。[1]
壬申,长陵临泾岸崩,雍泾水。
夏六月庚戌,楚王嚣薨。
山阳火生石中,改元为阳朔。
阳朔元年春二月丁未晦,日有蚀之。
三月,赦天下徒。
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狱死。
二年春,寒。诏曰:“昔在帝尧,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时之事,令不失其序。故《书》云‘黎民于蕃时雍’,明以阴阳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阴阳,薄而小之,所奏请多违时政。传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阴阳和调,岂不谬哉!其务顺四时月令。”
三月,大赦天下。
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
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者,勿苛留。遣谏大夫博士分行视。
八月甲申,定陶王康薨。
九月,奉使者不称。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原,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是岁,御史大夫张忠卒。
三年春三月壬戌,陨石东郡,八。
夏六月,颍川铁官徒申屠圣等百八十人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遣丞相长史、御史中丞逐捕,以军兴从事,皆伏辜。
秋八月丁已,大司马、大将军王凤薨。
四年春正月,诏曰:“夫《洪范》八政,以食为首,斯诚家给刑错之本也。先帝劭农,薄其租税,宠其强力,令与孝弟同科。间者,民弥惰怠,乡本者少,趋末者众,将何以矫之?方东作时,其令二千石勉劝农桑,出入阡陌,致劳来之。《书》不云乎?‘服田力啬,乃亦有秋。’其勖之哉!”
二月,赦天下。
秋九月壬申,东平王宇薨。
闰月壬戌,御史大夫于永卒。
汉成帝即位后,荒于酒色,外戚擅政,大政几乎全部为太后一族王氏掌握,为王莽篡汉埋下了祸根,各地相继爆发农民起义和铁官徒起义。
汉成帝竟宁元年至绥和二年(前33年—前7年)在位,共在位25年,终年44岁,谥号孝成皇帝,庙号统宗,葬于延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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