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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绥新

原辽宁省副省长、沈阳市市长。 因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10月10日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2年3月2日因癌症去世。
姓名
慕绥新
性别
出生日期
1943年10月
籍贯
陕西吴堡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清华大学

目录

1984年        任辽宁省海城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85年        任海城市人民政府市长
1987年        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1988年        任辽宁省体改委副主任
1989年        任辽宁省劳动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0年        任辽宁省劳动局局长
1993年        任辽宁省建设厅厅长
1995年        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省建设厅厅长
1996年5月   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建设厅厅长
1996年6月   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1996年12月  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
1997年2月   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1997年5月   任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1997年8月   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1年10月  因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2年3月   因癌症去世

违法违纪

慕绥新从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受贿价值人民币661.4万余元的财物,并有人民币269.5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鉴于慕绥新主动坦白司 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涉及人民币320余万元的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并积极清退了全部赃款赃物,有悔罪表现,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罚判处慕绥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脉络

2001年6月15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慕绥新、马向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2001年8月15日     辽宁公开开庭审理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01年10月10日     慕绥新马向东贪污受贿被严惩
2001年10月10日     慕绥新马向东案件主要涉案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2001年12月4日     原沈阳市长慕绥新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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