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瑛
王德瑛,男,1931年10月23日出生,山东牟平人。194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曾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全国政协常委、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目录
1946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
1946年7月,安东省人民政府实业厅光华棉织厂工作,任办事员、科员。
1948年3月,安东省联合中学民政甲班学习,任班主席,评为学习模范、劳动模范。
1948年12月,安东省人民政府民厅科员、主任科员。
1951年6月,辽东省人民政府直属党委工作,任组织部干事,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秘书。
1953年3月,辽东省人民监察委员会监察专员。
1954年3月,石油工业部东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副科长、科长、监察室主任、公司党委委员、文教部长。
1959年3月,石油工业部第1工程局党委委员兼办公室主任。
1960年3月,石油工业部基建办公室副主任、计划处副处长、处长兼基建司党支部副书记。
1971年6月,燃料化学工业部基建司处长、副司长。
1974年1月,国家建委综合局副局长、燃料动员力局长、综合局局长。
1981年6月,国家建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综合局长。
1982年3月,国家经委委员兼基本建设办公室主任。
1983年3月,国家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85年9月,中纪委常委。
1987年10月,中纪委常委兼秘书长。
1990年12月,中纪委副书记兼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
1992年10月,中纪委副书记。
1998年3月,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