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琪林
李琪林,男,汉族,1961年1月出生,甘肃玉门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级高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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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09--1983.08 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3.08--1984.10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4.10--1990.12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0.12--1991.07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991.07--1992.02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
1992.02--2002.01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9.03正处级)
2002.01--2004.08 甘肃省陇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4.08--2013.06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9.11正厅级)
2013.06--2018.01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8.0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8年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体人员大会。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曾一春宣读了中央、自治区党委任职决定,李琪林被任命为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8年1月,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8年3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李琪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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