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权
住房权是可以居住在适当住宅的权利,属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受到许多国际机构的认可,也列在《世界人权宣言》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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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权受到许多国际人权文书的认可。《
住房权是1996年在伊斯坦布尔举行人类居住会议中的主要议程,也是人类居住议程:伊斯坦布尔宣言(Istanbul Agreement and Habitat Agenda)中的一项主题。议程的61项确认了政府为“促进、保护及确保住房权充份且逐步的实现”所需的步骤。2001年的人类居住会议,也称为“伊斯坦布尔+5”,再度确认了人类居住议程:伊斯坦布尔宣言,并且建立了简称UN–HABITAT的联合国人居署,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一起合作推动住房权。联合国人居署是国际上在住房权上最重要的国际论坛。其任务是透过宣传来促进住房权,并且发展指标及监控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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