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税收执法解释权 税收执法解释权是指依法有权立法的国家机关(或其常设机构)授权执法机关将税法用于具体条件或事项时,对有关税法所作解释的权力。这种税收执法解释权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也有少量的税收执法解释权。 目录 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具体经济行为适用政策界限行使解释权时,往往只作原则性答复,对于解释意见本身是否符合立法本意和是否具有适用性、合理性等考虑不足,这就给纳税人带来税收风险。纳税人发生一些经济业务后,在税收政策上未作出具体规定时,纳税人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就更大。因为主管税务机关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所作出的答复一旦不利于纳税人,对纳税人的影响是极大的。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阎家羊肉汤 下一篇 玫瑰湖